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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冀市监函〔202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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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23 08:51:52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20
核心提示:为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持续开展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市监函〔2022〕119号
发布日期 2022-03-18 生效日期 2022-03-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持续开展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工作总体情况及启示

2021年省局在全省试点推开提升行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试点推动、逐步推开”的总体思路,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提升行动得到各级市场监管系统和广大小微企业的高度认可。省局坚持统筹谋划,注重目标导向,试点先行推开;各试点地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在总局组织的考核中,我省在全国工作突出的省局中位列第6名,省局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衡水市安平县1家企业入选全国优秀案例。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选准选好试点行业企业是确保提升行动顺利开展的工作基础。在研究谋划推动这项工作伊始,省局注重紧贴全省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紧贴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紧贴企业急需解决的“痛点”“堵点”问题,精心谋划、精心梳理、精心安排,确定4个省级和17个市级提升试点,优先推荐3家认证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契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确保提升行动落地落实的重要保证。地方党委政府充分发挥质量共治机制作用,把提升行动作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成立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出台资金奖励政策,构建推动工作的保障体系,有力促进提升行动落地落实。衡水市局和安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丝网行业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工作,先后出台《安平县丝网产业发展规划》《安平县丝网产业振兴计划》等13项政策,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设立专项资金,持续提升覆盖丝网行业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带动丝网产业整体发展,提升了区域品牌竞争力,为全省提升行动探索了宝贵经验。

(三)各级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是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各试点县(区)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质量认证提升工作,推动成立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工信、科技、商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机构,采取了宣传发动、专题培训、集中辅导、入企帮扶、政策激励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务实举措。一年来全省共帮扶小微企业1015家,涉及信息光电、电线电缆、丝网加工、金属家具等26个行业,有效促进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四)认证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确保提升行动开花结果的有力支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组织认证机构专家深入企业现场,针对企业管理和生产过程中的“痛点”“难点”“疑点”,实施技术帮扶,指导企业建立符合实际、具有行业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督促企业整改提升,使提升行动真正惠及企业。去年以来,全省共有20家认证机构参与提升行动,共培训小微企业7164家次,累计16567人次,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581张。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上,我省围绕“质量认证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分享了经验做法,打造了“河北行动”样板。

二、关于2022年工作总体安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2022年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各市局为主全面推开,省局重点抓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省级试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2021年省局和有关试点县区的经验做法,围绕本辖区内特色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加强协调保障、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成效,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2家以上全省优秀提升案例,以点带面,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省局重点开展的工作:一抓协调督导,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基层呼声和企业需求,把握工作方向,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二抓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网络培训和现场培训,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质量认证提升行动大讲堂”。三抓典型宣传,及时编发提升行动工作简报,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和先进做法。四抓省级试点,有针对性地指导相关市局抓好4个省级试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整体提升。五抓考评考核,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考核要求,将提升行动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严把考核质量。

(三)各市局、县局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一是在工作启动时,要明确“三个统一”。要统一小微企业遴选条件,帮扶有意愿、想改进、盼提升的小微企业;要统一组织协调,以市级为单位遴选确定帮扶技术机构;要统一工作方案,做好工作规划,确保工作进度。二是在组织推进中,要注重完善工作制度。做好本地提升行动的具体谋划,鼓励各市局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对各县的质量工作考核中,力争纳入本级政府重点工作中,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财税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要及时编制专项“工作台账”,各级要全面掌握确定帮扶的企业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数清楚。要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机构和企业的纵向协商联系,及时研讨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经验、定期总结。三是在帮扶过程中,要注重增强工作针对性。要搞好培训,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和个性化培训。要精准把脉,协调认证机构配齐配强高素质专家,找准企业痛点难点疑点。要对症开方,对发现的和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会诊”,为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提升方案,力争做到“一企一策”,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对提升行动的理解认识。各级市场监管系统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清这项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要从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维度,切实提高推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的角度,持续增强帮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发挥政策合力的推动作用。各级市场监管系统要充分借助财税金融工具及“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相关产业政策,引导更多的小微企业、认证机构和行业组织参与到提升行动中。要统筹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多种手段,提供一体化全方位综合性服务,提升小微企业的发展后劲。要结合各地实际,把绿色认证、低碳认证、有机认证、服务认证等质量认证活动,一并纳入质量认证提升行动之中,满足不同地域、不同企业的发展需求。

(三)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市场监管系统要向社会宣讲提升行动的相关政策与做法,提高知晓度和认可度。要采用更加鲜活生动的语言,利用各类媒体集中宣传一批企业案例和地方典型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要打造适合小微企业、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特色的精品课程、精品案例,提高培训质量。各市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阶段性工作信息和创新举措要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择优编发。请各市局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10月31日前向省局报送半年和全年提升行动工作总结。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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