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闽安委办〔2022〕2号),附件《福建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评分细则正式出台前,可以采用8个要素的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有关评分细则中职业健康方面内容可按缺项处理”。现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8个要素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见附件),有需要的单位可以自行下载。
附件: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8个要素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