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的活动方案》(川安委〔2021〕19号),提出“农业等行业领域也要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并于12月20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为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组织开展岁末年初行业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目标,稳步推进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精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成果,确保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风险辨识管控
岁末年初是事故易发高发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频繁,“菜篮子”保供生产压力大,在建农业工程项目极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超强度、超能力生产等情况,加之低温雨雪、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增多,用电用气用火需求增加。各地各单位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研判,分类分级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督促指导相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冬季生产特点和自身生产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受控。要利用好省安办发布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做好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广大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农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加强安全防范。
(二)开展安全生产整治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研判情况,聚焦主要风险隐患,抓住关键和重点,强力开展专项整治,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监管执法,实行动态清零,落实闭环管理。
农业机械方面,重点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源头安全监管、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要将农机合作社机具牌证管理、高空作业、烘干加工区域粉尘防爆、油料物资堆放、机具检修、消防等方面的安全作为检查重点,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渔业方面,将渔业船舶适航性、船舶证书、重点设施设备配备、渔船非法捕捞、违规载人载物及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渔业安责险参保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农村沼气方面,将户用沼气池的出料、清池、盖板、沼气使用等环节部位作为检查重点,将沼气工程生产制度建设、管理台账、避雷、阻火、消防措施设备配置、安全指示标识和安全围栏、盖板等安全防护设施、发酵罐、储气柜、输气管道泄漏等作为检查重点。
畜禽屠宰方面,将致晕、刺杀、剥皮、脱毛、劈半等生产环节以及消防、供电、锅炉、液氨存储使用、传动构件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作为整治检查重点,严密防范液氨泄漏引发安全事故。要加强畜禽粪污化粪池出料、清掏环节的安全管控。
农药、渔(兽)药、饲料方面,将农药使用、生产粉尘防爆、高腐蚀性、易燃易爆原料、检化验管理、安全防护、消防安全等作为检查重点。
农业园区和休闲农业方面,将农业生产、农业项目设施建设施工、休闲农业(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体验观光农业、非A级景区)区域生产经营主体等作为检查重点。
农业在建工程方面,将在建工程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在建工程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等作为检查重点。
其它方面,重点加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监管,强化排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同时,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农村建房、燃气方面安全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结合我厅《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665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二)积极发动相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有关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加强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灾情、险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市(州)请于2022年4月5日前将此次活动工作总结(含附表)报厅安办。
联系人:宋雪,电话:028-85505876,邮箱:nynctab@163.com。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