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八条意见》的通知 (巴政办发〔2021〕16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八条意见》的通知 (巴政办发〔2021〕1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05 02:20:44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86
核心提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八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巴政办发〔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11-03 生效日期 2021-11-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八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巴彦淖尔市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八条意见

近年来我国食用菌产业布局呈现“东菇西移”和“南菇北移”发展趋势,食用菌生产在我市正在兴起。为充分利用巴彦淖尔市盐碱地、荒地等非耕地资源和独特的自然气候条件,发挥食用菌生产不与粮争地、不与土争肥,绿色安全、效益高的优势,提高我市特色产业综合效益,助力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建设,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特制定以下八条意见。

一、抓基地园区建设。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围绕花菇、木耳等主要产品建立食用菌产业基地。一是扩大现有条件成熟的花菇基地,建立规模化、标准化花菇产业园区。二是鼓励在盐碱地、荒地、沙地等非耕地上建设食用菌生产基地,采取“统一菌种供应、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加工销售”的模式,推进食用菌产业基地规范化、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

二、抓标准生产环节。充分利用当地秸秆资源,建立菌棒研发中心和菌种生产、研发中心,为食用菌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大户提供菌棒配制工艺及优质菌种。基地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园区配套建设菌棒生产车间和菌种接种车间,并根据园区规模每100亩配备一名技术人员,由研发中心科研人员统一进行培训,严把配料及接种环节,为种植户提供优质的栽培菌棒。生产过程中严把控温、降湿、温差、光照、通风等关键环节,确保食用菌产量和品质达标。同时制定食用菌产品质量分级标准,实施食用菌产品分等分级。

三、抓科技服务支撑。针对食用菌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通过与中国农科院食用菌研究所、国家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农科院食用菌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聘请国内食用菌专家,进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在菌种选育、高效栽培、菇棚建造、智能管理、菌渣利用、加工工艺等方面开展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实用型技术人才培养,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好的技术员队伍,培养一批生产经营管理人和产业经纪人,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四、抓质量安全监管。围绕食用菌生产、加工各个环节,建立巴彦淖尔市食用菌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加工技术标准以及产品标准体系,加快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和推广应用。要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的化学品投入标准,杜绝其他投入品的使用。建立从菌种生产、菌料生产、出菇管理、包装加工、贮藏运输各环节全程可追溯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五、抓产业链条延伸。支持企业开展精深加工,针对国内外食用菌加工制品市场需求,推进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在现有花菇产业园区率先引进香菇酱、香菇脆片等加工生产线,逐步由即食食品、休闲食品加工,向保健食品、药品、生物制品等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加工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同时,在现有花菇集中旗县建设菌渣饲料加工厂和菌渣有机肥加工厂,实现原料的循环利用,形成“种-养-菌”循环农业生产模式。

六、抓品牌示范带动。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建规模化、标准化食用菌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对于品质达标、市场占有率高的食用菌产品逐步引导其自愿加入“天赋河套”区域品牌,接收管理。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注册商标和创建特色名牌产品,加强巴彦淖尔市食用菌特色品牌示范带动效应。要逐步将全市食用菌生产加工企业全部纳入质量追溯监管平台,严把标准关、质量关。

七、抓多方市场开拓。支持食用菌生产、加工等经营主体建立食用菌产业网络营销平台,形成畅销的食用菌产品流通格局。依托“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加强食用菌产品宣传。借助电商平台,发展线上线下交易,开拓国内国外营销市场。加强食用菌营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食用菌产业协会、经纪人的作用,关注国内外最新市场、贸易变化的信息,加强信息共享,防范市场风险。鼓励食用菌生产加工企业参加各类产品推介会、交易会、展销会,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

八、抓政策综合扶持。市、旗县区两级联动,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整合各类涉农及乡村振兴支持项目资金,用于扶持食用菌产业发展。一是对于集中连片建设食用菌生产棚的,原则上参照各旗县区设施农业补贴办法予以补贴;对于新建菌渣饲料厂、肥料厂及精深加工厂的企业、合作社,优先安排项目资金予以扶持;二是每年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食用菌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筛选、试验示范、宣传培训及技术推广等工作;三是协调银信部门给予农户投放小额贷款,用于菌棒购置;四是针对季节性用工难题,积极组建用工协会,同时,大力开展食用菌栽植技术培训,将其纳入就业培训重点内容。五是开展食用菌产业保险试点,鼓励菇农参加农业保险,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地区: 巴彦淖尔市 
 标签: 食用菌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88)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7)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9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