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0-13 02:20:31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962
核心提示: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强化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等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9-18 生效日期 2021-09-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有关州、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的通知》(应急厅〔2021〕20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各地要结合深入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深入分析研究辖区化学品储罐区安全系统风险,真正找准问题,抓准对策,健全完善风险隐患研判分析、逐级报告、整改落实等制度,切实提升化学品储罐区本质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分区分类差异化安全监管,典型问题、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2021年10月31日前,各有关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完成现场检查,省应急厅组织进行抽查。

三、加强信息录入报送。各地要认真对照《云南省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罐区清单》(附后),按照评估整治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要求,逐一组织现场核查,并建立辖区内化学品储罐区问题隐患电子档案。请将工作情况于2021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省应急厅危化品安全监管处。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宇璠,0871-68025633;邮箱:ynaqwhc@sina.com。)

相关附件: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非重大危险源化学储罐区清单.pdf

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66) 法规动态 (193)
法规解读 (2643)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6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