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甬农电〔2021〕27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甬农电〔2021〕2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0-12 15:19:34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661
核心提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发布单位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甬农电〔2021〕27号
发布日期 2021-10-12 生效日期 2021-10-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安委办〔2021〕51号)文件精神和省市领导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国庆期间河南省中牟县的桥身侧翻事故(10余名游客落水遇险)、哈尔滨双城区交通事故(造成4名未成年人死亡)和杭州市道路施工及高铁施工事故(分别造成2人和1人死亡)等发生的系列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 涉海涉渔领域“遏重大”攻坚行动等工作,针对近期通报发生的系列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按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要求,加大对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家乐、农村能源(沼气)、农(兽)药使用、屠宰(涉氨制冷)、实验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推动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渔船)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重点领域的重点举措有效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相关领导和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微信群、标语等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3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