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公告 (公告 2019年 第4号)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公告 (公告 2019年 第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1-23 11:58:35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1106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见附件),现予公布。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公告 2019年 第4号
发布日期 2019-01-23 生效日期 2019-01-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23日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卫生计生委。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月25日印发
 
  附件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序号

污染物

1

二氯甲烷

2

甲醛

3

三氯甲烷

4

三氯乙烯

5

四氯乙烯

6

乙醛

7

镉及其化合物

8

铬及其化合物

9

汞及其化合物

10

铅及其化合物

11

砷及其化合物

 地区: 中国 
 标签: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