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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沪安委会[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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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9-30 14:13:48  来源: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浏览次数:3024
核心提示:消防救援工作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上海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发布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安委会[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1-09-29 生效日期 2021-09-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

《上海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上海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消防救援工作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上海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上海消防工作主要成效

社会消防治理水平创新发展。修正实施《上海市消防条例》,制定《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审议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纳入《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标准》《上海市供用电条例》等规定。编制出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15个消防地方标准。结合消防执法改革,取消和精简消防行政审批,放开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机制,探索消防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建成消防站49个,总数达到174个。扩建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启动建设4个区域训练和战勤保障基地以及5个具备战勤保障功能的消防站。增配消防车260辆,购置更新消防器材15万余件套。全市已投用市政消火栓6.93万个,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800余处。每年推出政府消防实事项目,为老旧小区和高层住宅实施消防设施增配和改造。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净化。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综合体、文博单位、农村自建房、厂房库房、冷链物流、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专项治理30余项,整改火灾隐患81万余处。将消防安全纳入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五违四必”等工作内容。挂牌督办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83家,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区域339处,并全部整改销案。“12345”、“96119”受理消防隐患举报7万余次。“十三五”期间,火灾起数由2015年的4606起下降到2020年的4061起,降幅11.2%,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消防综合救援能力稳步提升。组建综合应急救援机动队、石油化工处置编队以及抗洪抢险、地震救援、雨雪冰冻灾害专业队,实战化运作城市“3+X”综合应急救援平台。消防救援队伍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2900人。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组建专职消防队131个,微型消防站1.1万余个。将100余家餐饮、工程机械、灭火药剂等企业纳入消防联勤保障体系。“十三五”期间,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33.2万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近6.2万人。

消防安全人文环境不断优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深入推进,手段更加丰富。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全民消防我代言、消防宣传月等消防主题活动和“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消防宣传品牌效应得到提升。命名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2家,建成消防教育体验场所1248个。每年将居民小区消防疏散演练纳入政府实事项目,年均100多万人次参与演练。定期向7万多块移动视屏投放消防公益视频,向3600万手机用户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基本实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提示全覆盖。2018年上海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得分87.5分,较2014年的71.4分大幅提升。全市共1189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证、38434人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

二、“十四五”期间上海消防安全面临的新形势

城市快速转型发展对火灾风险防控提出新挑战.当前,全市危化企业、冷链物流、厂房仓库、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大型城市综合体、老旧居民区等依旧存在较突出的火灾风险,“三合一”、群租、违章动火等顽疾尚未根治,电动自行车违章停放充电、堵塞消防车通道等普遍性问题依然高发。同时,上海正加快形成“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的空间新格局,五个新城建设、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北外滩、一江一河沿岸等新的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力度加大,先进智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一大批新兴产业在全市加快布局和投入运营,大空间、大跨度建筑集聚涌现,五个新城城市火灾风险的分布随着重点区域形成和产业结构升级发生了迁移与变化,消防安全新旧风险叠加带来新的挑战。

上海超大型城市的定位对消防治理提出新要求。应对巨灾的能力、消防治理的手段和理念与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定位、安全韧性城市的建设要求还有差距。利用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预知预警、精准防控的现代化消防治理体系尚未形成。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深入推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超大城市治理标杆,政府在制定地方消防配套规章制度标准、统筹开展消防工作等方面仍需持续加强,行业部门在主动监管消防工作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街镇在消防网格化管理等方面职责还不够明晰,与消防部门还未形成有效“链接”,单位在消防经费投入、专业人员配备、安全制度完善、员工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方面还需加强,消防安全行业自律、火灾责任强制保险等市场调节机制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多元消防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全灾种”职能对综合救援能力建设提出新考验。对照 “全灾种”任务要求,高精尖特种装备、消防救援人才相对匮乏,应急指挥通信、救援物资储备、职业保障体系等还不够完善。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国家标准及国际大城市相比存在差距,消防站平均辖区面积39.7 k㎡,辖区面积超过100 k㎡的消防站13个,仅有23个消防站辖区面积小于国家标准的7 k㎡,有98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超过15k㎡,存在保护辖区面积过大的问题。同时,全市有11个老旧消防站存在设施陈旧、面积偏小的问题。消防战勤保障设施方面,目前仅在部分郊区设立了战勤保障点,但规模小,物资储备量有限,且不具备现代物流保障能力,特别在长三角一体化跨区域救援行动所需的多途径投送、机动化运输和模块化保障方面短板明显。消防训练设施方面,满足“全灾种”救援职能的训练设施匮乏,尤其是轨道交通、水域救援、建筑倒塌、防化处置等专业训练的场地不足。消防车辆装备方面,存在更新换代慢、超期服役的现象。与此同时,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有短板。

三、“十四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等国家战略和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定位,深化风险思考,强化安全韧性适应理念,积极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消防综合救援能力,确保“十四五”期间上海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主要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保持火灾防控形势良好,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较“十三五”时期同比下降,不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25以内。

消防综合救援能力显著增强。消防救援队伍“科学布防、高效指挥、专业处置、精准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街镇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力量发展壮大。中心城区消防救援站平均响应时间平均值接近5分钟。

消防综合保障匹配有力。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匹配。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消防救援站数量增长18%以上,织密消防救援站点。对老旧消防站进行维修升级。消防车辆器材装备体系优化调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有力提升。加快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程,落实各项职业保障政策。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数量与消防救援站建设数量、规模相匹配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十四五”期间上海消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消防法治和责任体系

1.强化法治支撑作用。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消防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前瞻性,为消防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完善《上海市消防条例》配套规章,修订《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研究修订《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上海市水上消防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结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要求,加强消防协调管理的立法工作,在《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地方立法修订中,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探索长三角区域协同性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创新性的消防立法研究。

2.强化标准规范先行。结合上海超大型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推动本市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消防标准规范体系,重点加强既有建筑消防改造、超大城市消防管理、数字化消防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制修订《消防救援站设计标准》《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运行平台数据传输导则》《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等地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订高质量的行业消防标准,规范引领行业消防安全高质量发展。

3.强化政府组织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分析评估,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查析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消防治理。强化市、区两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消防安全约谈机制,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消防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立与领导干部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

4.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行业部门定期开展火灾风险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并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突出隐患问题组织集中整治。依托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火灾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重大问题抄告反馈等制度,形成综合治理合力。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单位数不低于本行业单位总量的90%。发改、规划、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

5.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结合火灾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的方法要点,分类编制单位火灾风险指南,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年度培训制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微型消防站站长持证上岗。全面推行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和风险隐患申报制度,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鼓励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

(二)完善城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6.推动消防多元共治。深入推进“全民消防”战略,打造社会消防治理共同体。街镇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消防工作机制,争取地方事业编制专项用于防火工作,强化基层消防管理。建立完善的网格化消防安全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推动消防工作有效融入基层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等机制。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吹哨人”机制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完善保安服务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强化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上海志愿者网”,建立消防志愿者库,推动消防志愿服务专业化发展。发挥保险制度作用,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

7.加强精准高效治理。推进消防安全隐患的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和集中排查整治。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集中整治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施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大数据和风险预警评估模型,加强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事故链研究。完善火灾隐患实时感知与监控预警网络,提升风险监控和隐患早期识别能力,建立预测研判火灾风险和火灾风险信息预警发布机制,实现火灾风险“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跟进研判新材料新产业新业态风险,落实更高标准的火灾防范措施。探索建立新的技术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活动监管效能。

8.创新消防监管模式。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强化重点监管,聚焦火灾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组织针对性集中检查;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奖惩修复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实施“互联网+监管”,借助信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严格火灾调查问责,对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影响的火灾倒查追责。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推行专家检查制度。推进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推动消防救援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巡查,建立配套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新体系,强化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消防产品质量监督联合执法机制。

9.深化消防民生服务。出台消防便民利民服务系列措施,在全市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定期开展消防执法营商环境评估,建立执法廉洁指数和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单位和群众的满意度。聚焦教育、民政、卫健、房管等民生领域,重点关注消防车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三合一”、农村自建房违规出租等消防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区域的消防安全水平。

(三)完善消防综合救援力量体系

10.建强应急救援主力。全面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建设一批尖兵力量;强化跨区域应急救援,提高地震、防化、高层、地下等极限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建设石油化工、大型城市综合体等火灾处置编队、复杂灾害救援攻坚队以及城市管道、城市高空、核生化等特种灾害救援队,推进水域救援国家级专业队建设,发展航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特种重型机械大队。探索完善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提升队伍职业认同感。根据消防救援站建设进度,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数量与消防救援站建设数量、规模相匹配的动态调整机制。

11.壮大多元消防队伍。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大力发展街镇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社会消防救援队。按照“一街镇一队”原则,加强街镇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承担消防巡查、消防宣传和火灾处置等工作。推动企业消防队“应建尽建”,建强企业工艺处置专业队伍,健全工艺处置专家库。推动超高层建筑、5万㎡以上城市综合体等责任主体建立电力、燃气等专业处置队。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定规模以上的农村(社区)100%建立微型消防站。推动专职消防队员、微型消防站站长100%持证上岗。

12.完善调度指挥体系。完善消防综合调度指挥体系,参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导则》,新建、升级市、区两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和大队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搭建“全灾种”应急处置联调平台、城市消防安全“一网统管”平台和社会消防救援力量的调度指挥平台,实现综合调度指挥、智慧辅助决策、图传信息汇聚、装备物资调配、消防“一网统管”、社会救援力量调度等功能。充分运用行业部门、军队、武警和社会救援力量的应急救援联战、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会商研判、预警响应等机制,建设“信息完备直观、辅助决策贯穿、科学职能评估”的新型指挥调度系统。依托消防救援调度指挥平台,将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纳入调度指挥体系。共同研究制定长三角消防救援一体化发展规划,建立长三角区域指挥调度和协同联动机制,提高重大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

 

消防综合救援指挥中心规划建设列表

消防市、区两级指挥中心

对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标准,推进市消防救援总队和21个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优化升级。

消防智能接警调度指挥系统

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立灾害事故处置时力量指挥调度及数据梳理研判功能,提升应急救援和作战指挥的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效能。

注:具体项目以论证结果及批复为准。

13.提升实战实训能力。健全训练体系,坚持“训战结合”,突出实景、实地、实操和实战,推动训练向“全灾种”转型。加强预案编制和管理,建设数字化预案管理平台,加强作战对象、作战环境基础信息采集能力建设,形成智能演化、贴近实战的预案体系。针对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编制巨灾应对预案。开展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建立健全紧贴实战的联勤联训机制,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共训共练和勤务联动,提高联动处置效能。组织专职消防队联训、微型消防站队员定期轮训,鼓励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参与练兵竞赛活动。依托轨道交通站点、城市综合体、物流仓库、石油化工企业、水上船舶等建设消防实训基地。

(四)完善消防应急装备战勤体系

14.提升战勤保障能力。根据全天候、全方位、多元化应急保障需求,加快推进“1+9+N”战勤布点,逐渐形成现代化的消防救援物资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动态追踪、精准调动和智能管理。充分挖掘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强化联勤联储、应急响应、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协同保障效能。加强石油化工灭火作战装备物资储备,有效提升灭火药剂保障力度,在五号沟、洋山等大型液态烃储罐群周边按需足量储备高倍数泡沫液。完善快速反应、精准服务、联勤联动的卫勤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消防救援人员社会医疗保障机制和战时卫勤遂行保障联动机制,完善医疗救援物资集中调度、流转、使用制度和场所。

15.提高车辆配置水平。针对本市非常规区域的重特大灾害事故专用处置车辆不足的现状,优化配置 “高、精、尖”车辆。逐步引进配置大流量排水车、工程机械等特种车辆。针对森林、湿地等区域,增配全地形灭火消防车、抢险救援车等特种消防车。加强餐饮、宿营、淋浴、移动供电照明、模块化运输、卫勤遂行等保障车辆编组配备,优化升级车辆安全配置、机动性能和多功能用途。

16.加快装备升级换代。保障新建消防站和常规消耗装备,增加常用装备备份数量,构建“适应灾种、品种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装备体系。加快消防车辆更新进度,逐年完成服役超年限的消防车辆更新工作,并健全定期更新制度。针对灭火攻坚装备,深化装备统型和升级换代,提高装备通用化、系列化、集成化水平,重点配备内攻搜救、便携破拆、搜救定位、轨道运输、远距侦检、快速堵漏等装备,同时,加大灭火(侦察)机器人、用于消防救援的大型无人机等先进装备配备力度;针对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全灾种”消防救援装备矩阵,配足通用装备,配强地震、水域、危险化学品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装备,补齐台风、洪涝、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重点配备复杂地质条件下精准探测、切割破拆等装备;针对消防员防护装备,按照“安全舒适、性能优良、质量可靠”原则和统型要求,升级单兵灭火防护服、头盔、呼救器、呼吸保护器具等个人防护装备配置。增加消防员单兵定位检测装置,以便在救灾现场对进入前线指战员进行实时定位和各类数据追踪;针对消防监督装备,消防监督全岗位配备现代化、智能化和便携式的消防监督执法、火灾调查器材设备;配备消防设施检测专用车和火灾现场勘查专用车;针对新闻宣传装备,配置应急采访车、消防宣传车等宣传装备,满足全媒体时代消防宣传需求。

现代化车辆装备体系规划建设列表

老旧车辆更新

逐步更新全市276辆服役超年限消防执勤车辆。

特种消防车辆

加大举高喷射、破拆、大流量压缩、远程高层供水、低平多功能、工业消防车、多剂联用消防车、气体消防车、大型排烟车、核生化侦检车、大型石化阵地炮车、轨道专用救援车、防化洗消等特种消防车配置力度;增加大流量排水车、工程机械等防汛防台车辆布点;补充全地形灭火消防车、抢险救援车等消防车配置空白。

配置餐饮、宿营、淋浴、卫勤遂行、移动供电照明、模块化运输等保障车辆。

攻坚组单兵装备

为全市攻坚组指战员(近210个消防站,每站1个攻坚组,每组4人)更新配备新型灭火防护服、消防头盔等个人防护装备,配置大容量(9L/12L)智能空气呼吸器(具有红外热像搜救、人员定位、体征监测等功能)、新型氧气呼吸器等,增加配置现场安全导引辅助装置,着力提升攻坚组单兵攻坚能力。

水域专业队装备

补全水域救援个人防护、破拆、救生、侦查、携行装备700余件套。

配置水域救援专用保障车辆20余辆,提升水域救援行动保障能力。

防化专业队装备

增配重型防护服、轻型防化服、防核防化服、强制送风机等防护装备19.2万余件套;为防化专业队配置军事毒剂检测仪、红外-拉曼分析仪、无线传输监测及辅助决策系统等专用侦检仪器1000余件套;配置电磁式堵漏工具等堵漏器材、洗消罐等洗消器材5.7万余件套;配置侦检车、控毒处置车等专业防化处置车辆20辆。

地震专业队装备

补齐配全地震救援指挥部帐篷、发电机等配套装备设施210余件套,地震专用侦检通讯装备280余件套、警戒破拆340余件套、救生类2400余件套、个人防护携行740余件套、各类救援绳索1700余套。

应急通信装备

在浦东、宝山等区域配置通信保障车18辆;配备具有应急通信保障无人机400余架,满足警情“无人机15分钟到场”;更新升级5G单兵图传、5G布控球、单兵通信装备、现场自组网等装备1000余件。

消防监督装备

消防监督全岗位配备现代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执法火灾调查器材设备。

为消防救援站配备消防监督执法专用车和火灾现场勘查专用车。

新闻宣传装备

总队、支队级单位配置应急采访车、消防宣传车等消防宣传装备,满足全媒体时代消防宣传的现实需求。

注:具体项目以论证结果及批复为准。

(五)完善公共消防设施保障体系

17.完善消防设施规划。编制完成《上海市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明确消防设施体系,服务保障新规划的主城区、“五个新城”等新规划的重点建设区域。结合《消防救援站设计标准》,本市每个区域至少规划建设1个特勤消防站和1个战勤物资储备仓库,形成“一区域一战勤”和“一区域一特勤”,在“五个新城”规划建设消防救援中心站。推动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1个具备航空救援、重型机械救援、调度和战勤保障功能的特勤中心站,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规划建设1个市级战勤物资保障中心。在现有消防站布局的基础上,通过区域灾害风险评估,进一步优化消防救援站布局,提高配备的消防救援车辆和器材装备的针对性,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消防指战员备勤用房数量满足备勤住宿需求。

18.研究推进消防站建设及改造。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延续的消防救援站建设。进一步拓宽消防救援站建设渠道,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救援站点等多种形式建设消防救援站。“十四五”期间,启动立项建设杨思、科创等29个消防救援站,有效缩短消防力量到场时间。对现有老旧消防救援站进行安全质量评估,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因地制宜对老旧消防站进行升级改造。

“十三五”期间已立项、“十四五”期间延续建设的消防救援站列表

地区

项目

小计

基本建成(结构封顶)

开工(完成招标)

前期审批

浦东新区

华夏站(二级站)、六灶站(一级站)、江镇站(一级站)

凌桥站(小型站)

 

川南站(战勤站)、芦三站(一级站+战勤+训练基地)

6

徐汇区

 

龙华机场站(一级站)

 

1

长宁区

 

中新泾站(二级站)

古北站(一级站)

2

静安区

大宁站(小型站)

 

万荣站(一级站)

2

普陀区

   

石泉站(二级站)

1

杨浦区

淞沪站(一级站)

双阳站(二级站)

 

2

闵行区

紫竹站(一级站)、浦江工站(一级站)、申虹站(小型站)

 

鲁汇站(一级站)、金都站(一级站+战勤功能)

5

宝山区

 

南大站(一级站)

友谊站(战勤站)、庙行站(一级站)

3

嘉定区

唐行站(一级站)

 

嘉戬站(一级站+战勤+训练基地)

2

松江区

   

洞泾站(一级站+战勤+训练基地)

1

青浦区

 

同三站(一级站)

重固站(一级站+战勤功能)

2

金山区

   

山阳站(一级站+战勤+训练基地)、兴塔站(一级站)

2

奉贤区

五四站(一级站)

新寺站(一级站)

头桥站(一级站)

3

崇明区

东平站(一级站)

 

岱山站(战勤站)

2

合  计

12

6

16

34

年度分解任务

2021年

建成:华夏站、六灶站、凌桥站、江镇站、五四站、紫竹站、浦江工站、申虹站、东平站、唐行站、淞沪站、大宁站

开工:龙华机场、南大、岱山站、友谊站、庙行站、川南站、鲁汇站、金都站、石泉站、重固站、头桥站

2022年

建成: 双阳站、新寺站、同三站、龙华机场站、南大站、中新泾站

开工:古北站、万荣站、兴塔站、山阳站、洞泾站、嘉戬站、芦三站

2023年

建成:岱山站、友谊站、庙行站、川南站、鲁汇站、金都站、石泉站、重固站、头桥站

2024年

建成:古北站、万荣站、兴塔站、山阳站、洞泾站、嘉戬站、芦三站

2025年

 

“十三五”规划建设的待立项消防救援站列表

地区

项目

原规划地址

备注

虹口区

广中站(二级站)

西宝兴路东、柳营路南

项目选址待定,控规待落实

普陀区

金沙江站(二级站)

云岭西路南、真光路东

改为推进白丽消防站,白丽站已调整控制,纳入“十四五”推进建设

“十四五”规划建设的消防救援站列表

地区

项目

小计

浦东新区

建成:  杨思站(一级站+大队指挥中心)、科创站(二级站)、王港站(二级站)

开工:  凌海站(一级站)、新场站(一级站)、东陆站(二级站)

储备:  航空站(一级站)、医学园站(一级站+战勤保障站)

8

黄浦区

建成:  斜桥站(小型站)

储备:  黄浦战勤站(特勤+战勤+综合训练功能)

2

徐汇区

开工:  长桥站(特勤站+战勤站)

1

普陀区

建成:  白丽站(一级站)

1

杨浦区

开工:  包头站(特勤站)

1

闵行区

开工:  君莲站(一级站)、旗忠站(一级站)

储备:  闵行消防救援训练基地

3

宝山区

开工:  淞南站(特勤站+备勤用房+指挥中心)

储备:  宝山消防救援训练基地

2

嘉定区

开工:  封浜站(一级站)、黄渡站(二级站)

2

松江区

开工:  东工二站(一级站)、佘北站(一级站)

2

青浦区

开工:  沈巷站(一级站+区域训练功能)、西岑站(特勤站)、西虹桥站(特勤站)

3

金山区

开工:  朱行站(特勤站+备勤用房)

1

奉贤区

开工:  西渡站(特勤站)、青村站(战勤保障)

储备:  东方美谷站(一级站)

3

崇明区

开工:  圆沙站(二级站)

储备:  崇明消防救援训练基地

2

水上领域

开工:  三岔港站(水陆两用站)

储备:  水域救援训练基地

2

特勤领域

储备:  综合特勤站(含航空、工程机械大队、指挥中心及综合训练等功能)

1

训保领域

储备:  战勤物资保障中心

1

合  计

建成5个、开工20个、储备10个,储备项目视情纳入各年度计划

35

年度分解任务

2021年

落实“十四五”规划和项目用地规划

 

2022年

重点落实项目立项和前期审批

 

2023年

开工:杨思站、科创站、王港站、斜桥站、白丽站、封浜站、黄渡站、东工二站

 

2024年

开工:凌海站、新场站、东陆站、长桥站、君莲站、旗忠站、西渡站、青村站、沈巷站、西岑站、西虹桥站、佘北站、圆沙站

 

2025年

建成:杨思站、科创站、王港站、斜桥站、白丽站

开工:淞南站、东方美谷站、朱行站、三岔港站

 

 “十四五”期间升级改造、迁建、扩建或配建的消防救援站计划表

地区

项目

小计

浦东新区

高桥站(迁建)、铜山站(达标建设)、永泰站(达标建设)

3

黄浦区

北京站(大修)、嵩山站(大修)、河南站+支队部(迁建)

3

徐汇区

体育公园小型消防站(改建)、东安站(达标建设)

2

静安区

静安站(达标建设)、闸北站(达标建设)

2

长宁区

天山站(迁建)、长宁站(大修)

2

虹口区

江湾站(大修)

1

杨浦区

国和站(大修)、大连站(大修)、翔殷站(大修)

3

松江区

支队备勤中心(扩建)、佘山站(扩容升级)

2

宝山区

大场站(达标建设)、罗店站(扩容升级)

2

嘉定区

嘉定站大修(大修)

1

青浦区

徐泾站(迁建)

1

奉贤区

奉城站(大修)

1

医院领域

消防医院(大修)

1

合  计

 

24

年度分解任务

2021年

国和站(大修)

 

2022年

大连站(大修)

 

2023年

翔殷站(大修)、体育公园小型消防站(改建)、长宁站(大修)、嘉定站大修(大修)、徐泾站(迁建)、奉城站(大修)

 

2024年

江湾站(大修)、嵩山站(大修)、松江支队备勤中心(扩建)、佘山站(扩容升级)、消防医院(大修)

 

2025年

高桥站(迁建)、北京站(大修)、河南站+支队部(迁建)、天山站(迁建)、铜山站(升级)、永泰站(升级)、东安站(升级)、静安站(升级)、闸北站(升级)、大场站(升级)、罗店站(升级)

 

注:具体项目以论证结果及批复为准。

       

19.拓展消防训练基地。完成市级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扩建和浦东、嘉定、松江、金山4个区域消防训练基地建设。为满足“全灾种”综合救援新职能下的训练需求,在青浦、宝山、闵行、崇明等区域规划建设区域训练基地,在黄浦区建设具备人员集中训练功能的综合性消防站,在青浦、化工等区域建设水域、化工等专业类训练基地,结合综合特勤站建设配备建筑倒塌(地震)、航空等特种救援需求的训练基地设施。做好现有训练设施的更新和升级,因地制宜拓展现有消防救援站的训练设施和功能。做实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救援站训练设施的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并形成长效机制。

20.加强消防水源保障。坚持“应建尽建”原则,按照标准补齐市政道路消火栓缺口。优化市政消火栓共管共治机制,将其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时掌握消防水源动态信息,完善市政消火栓巡检、维保、报修、验收全流程管理。在农村、工业园区、大型石化企业等市政消防供水无法满足灭火需求的区域,增设消防取水点和消防水池。

21.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落实新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按标设置消防车道要求。做实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组织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开展施划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识。合理规划和利用住宅小区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切实缓解停车难,减少小区内消防车道被占用的现象。在区域面积较大、消防车难以进入的老旧住宅小区,设置消防供水空管系统。排摸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断头路、危桥、下立交高度不足和限高的区域数量,研究论证整改方案,不断优化消防救援线路,缩短消防救援到场时间。

(六)完善信息化与科技创新体系

22.打造数字消防新基建。紧跟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出台本市“智慧消防”建设意见,打造基于“一网统管”架构的消防“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数字化基础平台,建设消防“一网统管”二级平台、四级应用,持续扩大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覆盖面,逐步建立建筑、单位、消防设施、消防管理行为、执法动态等数据相互叠加、一图显示的数字化火灾防控新模式。构建以感知资源、数据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为核心的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池作为“硬平台”,升级改造消防数据中心,加快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5G、无人机集群等新装备建设应用,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构建以数据治理、数据融合、智能模型等为主的消防中台作为“软平台”,支撑灭火救援、执法监督、队伍管理和物资调度等消防核心业务。

23.打造城运联动新模块。加快“数字消防”深度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数字城市”,加强火灾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提高消防安全治理的精准度。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能,以火灾防控、应急救援两大任务为核心,构建满足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数字化监测预警、指挥处置等业务需求的城市运行“智慧消防”主题应用。基于消防数字化基础平台整体架构,打造防火监督、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公众服务、装备物资保障五大城运联动功能模块,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网统管”消防智慧业务应用体系。

数字消防建设计划列表

“一网统管”消防智慧业务应用

基于消防数字化基础平台整体架构,打造防火监督、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公众服务、装备物资保障五大城运联动功能模块消防智慧业务应用体系。

消防数字化

基础平台

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设以感知资源、数据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为核心的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池作为“硬平台”,构建以数据治理、数据融合、智能模型等为主的消防数据中台作为“软平台”。持续扩大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覆盖面,逐步建立建筑、单位、消防设施、消防管理行为、执法动态等数据相互叠加、一图显示的火灾防控数字化新格局。支撑应急救援、消防监督和队伍管理等消防核心业务的全域实时感知、全量数据融合、全场智能联动的消防数字化基础平台。

市、区、街镇三级消防管理系统

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单位,将监控信息传输至管理平台,并推行市、区、街镇三级消防管理应用,以此有效整合消防安全治理资源,强化火灾风险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治理,实现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

注:具体项目以论证结果及批复为准。

24.打造科技强消新理念。围绕超大型城市火灾防控和消防综合救援需求,融合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技术,实施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计划。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消防科技创新,推进消防科技协同创新、开放创新。健全完善消防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吸引一流人才承担消防科学研究任务,激发消防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和主动性。推进上海消防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为科研项目孵化、科技成果推广提供支撑。

(七)完善消防人文环境建设体系

25.促进消防文化传播。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人文自觉。讲好新时代消防救援故事,培育新时代城市消防精神,增强全社会对消防救援队伍的职业尊崇。依托上海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三级阵地,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普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加强消防文化宣传人才培育,支持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参与创作消防题材文学、艺术作品。

26.创新宣传教育培训。强化“融入式”媒体宣传教育,建强用好消防全媒体中心,拓展媒体矩阵,健全终端阵地。强化“浸润式”基础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国民素质、普法、科普、职业技能、市民修身等培训教育体系。强化“分众式”重点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培训机构办学水平,分级分类加强重点人群培训,培育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和从业人员。强化“数据式”宣传教育评估,建立消防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平台和评估分析体系,实现辅助决策和精准推送。

27.丰富消防科普基地。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城市公共安全整体规划,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消防科普教育网络。搭建集中管理云平台,实现消防科普教育远程数据互联、同步更新。升级消防博物馆,加大消防救援站开放力度,强化国家、市、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运维保障。合理利用现有场馆,建设街镇级特色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2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革消防救援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制定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在本市高等院校建设消防救援学科体系,培养造就一批一流的消防救援人才,推动单位聘用消防专业人才从事消防工作。加强消防智库和人才数据平台建设,建立特聘专家库、返聘专家库,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智囊和辅助决策支撑。强化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培训鉴定工作,培育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才队伍。规范和扶持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提升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实施“蓝英人才”计划,选派优秀消防指战员出国(境)学习深造。

29.完善人员保障措施。立足消防救援高负荷、高压力和高风险的特点,建立符合消防救援人员特点的激励机制和尊崇消防职业的荣誉体系,制定消防烈士褒扬、重要消防救援行动表彰奖励制度。完善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保障机制,落实工资待遇、伤亡抚恤、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住房保障、家属医疗等专门政策。加强职业健康保障,建设消防职业健康中心。做好消防人员职业健康监测和管理,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区政府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范畴,进一步固化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主责”的协调落实机制,细化明确牵头部门、时间步骤和责任措施。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消防规划实施指导。明确政府分级建设模式,按照财权事权划分原则推行属地化保障,积极推行政府代建制、政府“交钥匙”或纳入公建配套同步开发等多样化的建设模式,加快推进消防设施建设。

(二)加强经费保障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需要,完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提高保障水平,健全经费分类保障长效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对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统筹管理,发改、经信、财政、住建等部门对设施及实战所需项目落实专项保障,切实为本市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提质强能”提供强有力的经费支撑。

(三)加强评估落实

建立科学的规划推进评价机制,对重大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并逐项明确具体目标、时间节点及完成标准。加强对规划推进工作的检查督导,健全督查督办和帮扶指导制度,在2023年对“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确保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对规划目标和任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加强考核问效

研究制定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将消防规划推进落实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并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十四五”期末,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

《上海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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