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桂卫食品发〔2021〕1号)要求,经过企业自愿申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专家现场调研指导等程序,结合申请企业原料来源、生产资质、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现将广西第一批(共11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广西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名单(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