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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斯洛文尼亚禽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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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09 18:05:06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1842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食品安全、兽医和植物保护局关于中国从斯洛文尼亚输入禽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斯洛文尼亚禽肉进口。现将进口斯洛文尼亚禽肉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5号
发布日期 2021-07-09 生效日期 2021-07-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
备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食品安全、兽医和植物保护局关于中国从斯洛文尼亚输入禽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斯洛文尼亚禽肉进口。现将进口斯洛文尼亚禽肉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进口斯洛文尼亚禽肉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7月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斯洛文尼亚禽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斯洛文尼亚禽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检验检疫 禽肉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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