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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第二版 报审稿)专家风险评估报告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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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25 08:47:11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45
核心提示:《小作坊食品目录(第二版)》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及可申请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全市范围可申请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5种,包括: 1.其他粮食加工品类2个品种: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2.热加工熟肉制品类3个品种:( 1)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白煮类);(2)熏烧烤肉制品;以及限定各个区域可申请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市监通告〔2021〕62号
发布日期 2021-06-24 生效日期 2021-06-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保障我市小作坊登记食品品种更加客观、合理,科学,我局于2021年6月9日,组织召开了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会议,形成了《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第二版 报审稿)》专家风险评估报告。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评估报告予以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第二版 报审稿)专家风险评估报告.pdf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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