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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粮仓网函〔202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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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14 10:47:52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732
核心提示:当前,粮食出入库频繁,部分企业满负荷、超负荷生产,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增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皖粮仓网函〔2021〕24号
发布日期 2021-04-13 生效日期 2021-04-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省粮食集团、局直各单位:
 
    清明刚过,我省连续发生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王清宪、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副省长李建中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当前,粮食出入库频繁,部分企业满负荷、超负荷生产,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增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重于泰山”的思想,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科室、班组、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周密部署,进一步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夏粮收购即将开始,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加强粮食收购安全监管。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行为。对大型机械,特别是输送机等移动设备操作,必须严格执行规程,防止发生机械伤人事故。二是加强出入库作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五个必须”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粮堆埋人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库存粮食安全监管。对政策性粮食的存储,要按储粮技术规范要求,保证粮食质量,严防储粮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监管。加强粮库、收购作业场所火源管理,完善消防制度,配足消防人员、器材等,提升消防应急能力。五是加强薰蒸药剂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双人、双锁、双帐”管理制度。制定薰蒸作业方案,严格操作程序,确保薰蒸安全。六是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对所有粮食仓储在建工程要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制订完善的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重点防止出现高空跌落、地坑塌方等安全责任事故。
 
    三、吸取教训,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措施。结合正在开展的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和规范粮食进出仓作业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底数台帐,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专项检查不走形式、不留死角。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机制,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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