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外法规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新设定及修改草铵膦等79种农药残留限量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新设定及修改草铵膦等79种农药残留限量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26 13:48:00  浏览次数:7921
核心提示:3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26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修改植物性原料的分类。2.新设经卫生处理的即食水产品和餐饮企业直接提供的熟食中创伤弧菌(Vibrio vulnificus)和霍乱弧菌(Cholera)的标准。3.按照一般标准、贮存·流通温度、贮存·流通方法、流通时间设定的顺序梳理法规条款,将各类食品的温度标准以图表形式呈现。4.修改各类食品的定义及生产加工标准:在糖果类的原料中增加果汁;明确规定了可可加工品类及巧克力类生产时的酒精使用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26号
发布日期 2021-03-25 生效日期 2021-03-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限量相关,产品及原料,分类术语,感官检测,理化检测,微生物检测,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3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26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修改植物性原料的分类。2.新设经卫生处理的即食水产品和餐饮企业直接提供的熟食中创伤弧菌(Vibrio vulnificus)和霍乱弧菌(Cholera)的标准。3.按照一般标准、贮存·流通温度、贮存·流通方法、流通时间设定的顺序梳理法规条款,将各类食品的温度标准以图表形式呈现。4.修改各类食品的定义及生产加工标准:在糖果类的原料中增加果汁;明确规定了可可加工品类及巧克力类生产时的酒精使用标准;扩大其他可可加工品的范围;在调味酱汁类的定义中新设若产品属于食醋、咖喱、香辛料加工品、辣椒粉及辣椒丝,则优先适用食醋、咖喱、香辛料加工品、辣椒粉及辣椒丝各自的产品标准等;生产蛋黄酱时可以使用多种原料;可将干燥辣椒捣碎后的大颗粒产品也包括在辣椒粉中;在香辛料加工品的定义中另设但书条款,使咖喱优先适用咖喱本身的产品标准;根据《酒税法》新设定生产酒精时可以使用的添加材料。5.修改食品原料目录。6.新设定及修改草铵膦等79种农药残留限量。7.将沙丁胺醇增加为食品中非法添加的兽药,修改欧美德普等21种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用途分类。8.新设定烯酰吗啉等28种畜产品、水产品残留物质的残留限量。9.修改一般试验方法。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9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922)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18)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外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2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4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