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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的通知 (农办牧〔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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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18 08:59:21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312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牲畜耳标使用管理,推广使用牲畜电子耳标,提高牲畜可追溯性,我部组织制修订了《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牧〔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01-15 生效日期 2021-01-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牲畜耳标使用管理,推广使用牲畜电子耳标,提高牲畜可追溯性,我部组织制修订了《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
 
    2.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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