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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48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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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29 12: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276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48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9-29 生效日期 2019-09-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韩福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出台专项扶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确立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粮食安全战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把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有效供给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提升粮食生产水平。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生态友好。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投入1000多亿元,截至2018年,全国已建成高标准农田6.42亿亩。2019年,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我部会同财政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水利发展资金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部分,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加上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田建设投资,全部用于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到2022年将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二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2016年,中央财政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0多亿元,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补助对象,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同时,中央财政通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耕地质量提升、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是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的部署和要求,我部开展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完成10.58亿亩的划定任务,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
 
    二、关于持续实施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
 
    为推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2016年,国家决定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取消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同时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政策实施中,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切块拨付到地方,由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的补贴办法,明确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等,并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玉米生产者。2019年,国家继续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相关部署,3月初,财政部即联合发展改革委向有关省区明确了今年的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同时,要求地方根据本省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在春耕前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加大对以粮食精深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2014年以来,国家启动实施大豆、油菜籽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理顺大豆、玉米等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有效激活了农产品市场,从根本上促进了玉米等粮食深加工产业发展。同时,为鼓励农产品加工,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加工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地方加快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2017年以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利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地方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促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资金主要由地方统筹用于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三方面内容,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到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吉林省“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5.85亿元,支持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
 
    四、关于适时设立一次性玉米储备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粮食库存消化有关部署,2016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我部等有关部门将部分临储玉米划转为国家一次性储备,由中储粮集团公司通过轮换实现新陈置换。2019年初,受国际贸易形势、非洲猪瘟疫情等因素影响,玉米价格走低,收购进度慢于常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我部等有关部门下达部分一次性储备玉米轮入计划,其中吉林省124万吨。在此带动下,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进度明显加快,价格企稳回升。目前,东北地区玉米没有出现大面积“卖粮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粮食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010-59193253
 
    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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