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26 14:21:1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浏览次数:142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0〕134号)精神,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在保供应、促消费、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我区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6-26 生效日期 2020-06-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地州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0〕134号)精神,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在保供应、促消费、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我区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筹推动
 
    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防控疫情扩散、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网络消费和寄递服务需求急剧释放,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必要性更加凸显。有关地方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确保协同发展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地生效。
 
    二、加强协同、重点突破
 
    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指导电商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密切协作,聚焦协同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以及疫情发生以来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下大力气推动解决。
 
    (一)着力解决电商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推动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提供用地保障、财政补贴等配套措施。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小区物业等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合作。完善末端配送新业态监管,进一步释放快递市场活力。要协调相关部门,在做好社区防疫工作的基础上,完善无接触投递等配套设施,允许快递员进小区投递,畅通快递末端服务渠道。
 
    (二)加快推动快递车辆便利通行。统筹协调交通、公安等部门,推动出台保障快递车辆通行的政策措施,支持快递车辆通行和作业,确保疫情等特殊时期邮件快件调得出、运得进,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正常销售流通。完善城市邮政快递车辆的配送停靠、装卸等作业设施,对新能源车落实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
 
    (三)加强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在快递通达乡镇的基础上,推进“快递进村”工程。继续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统筹电商、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等企业农村网络资源,鼓励企业加强合作,推广集约配送、共用网点、统仓统配等模式,健全县乡村三级快递服务体系。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完善农村配送网络。
 
    (四)深化先进信息技术在电商和快递物流领城应用。指导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加强业务联动和精准对接,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应用,推广库存前置、智能分仓、仓配一体化等服务,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支持发展智能服务,不断满足无人车、无人机配送等新需求。
 
    (五)推动绿色发展。协同开展电商快递包装绿色治理,鼓励寄递企业与主要电商平台沟通协作,推动电商企业和寄递企业提供标准快递包装,共同落实包装绿色治理要求。鼓励寄递企业、电商企业采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包装产品,推广使用环保胶带、包装袋和填充物等,逐步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推动电商快递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
 
    三、深入总结、宣传推广
 
    各单位要及时发掘提炼协同发展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按照附件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提炼,于8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新疆邮政管理局。
 
    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杨霖联系电话:0991-2850362
 
    传真:0991-2850362
 
    联系人:新疆邮政管理局:高黎明联系电话:0991-2351272传真:0991-2356676
 
    附件:
 
    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典型经验总结表
 
    报送单位:                                        时间: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主要做法

工作成效

1

优化协同发展环境

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

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服务场所公共属性,提供政策支持。

指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2

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

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保障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

加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引导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

……

3

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

规范快递服务车辆(包括货车、电动三轮车、两轮车)运营管理,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装卸、充电设施。

……

4

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

推广智能投递设施。

快递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在社区、校园等区域开展集约化配送情况。

快递企业之间开展联收联投合作情况。

……

5

提高协同运行效率

快递物流企业提高科技应用水平情况。

电商与快递物流企业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实现信息协同化、服务智能化。

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发展智能仓储、仓配一体化等服务,提高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情况。

推动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互通。

6

推动绿色发展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

推广新能源车辆。

推动电商企业包装减量,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

……

 地区: 新疆 
 标签: 物流 电子商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5)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928)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