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浙江发布电商平台“十要十不准” 规范网络市场交易

浙江发布电商平台“十要十不准” 规范网络市场交易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6 08:17:17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0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交易行为,浙江发布电商平台“十要十不准”规范,在网店准入关口、产品质量管控、网络交易安全、商家合法权益、有序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渠道、绿色网购等方面对电商平台明确了要求。
     今年以来,网上销售异军突起、逆势上扬,成为内需循环的压舱石。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超过8万亿,同比增长9.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4.3%。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交易行为,浙江发布电商平台“十要十不准”规范,在网店准入关口、产品质量管控、网络交易安全、商家合法权益、有序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渠道、绿色网购等方面对电商平台明确了要求,具体包括:
 
    一是要严把网店准入关口,不准不符合条件商家入驻;二是要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不准违法违规商品入市;三是要确保网络交易安全,不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四是要保障商家合法权益,不准滥用平台优势地位;五是要公平公正有序竞争,不准破坏市场竞争生态;六是要引导网络模式创新,不准变相从事网络违法;七是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准为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八是要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不准侵害消费者权益;九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准回避平台主体责任;十是厉行节约绿色网购,不准宣导铺张浪费。
 地区: 浙江
 标签: 准入 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72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