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9 09:01:09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6667
核心提示:市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有明就有关问题做出解读,具体如下。
    市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有明就有关问题做出解读,具体如下:
 
    1、《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环境和支撑体系日趋完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断提升,电子商务的发展日新月异,不断涌现出新模式、新技术和新趋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国务院及广东省关于发展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实际,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培育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市政府制定出台《若干措施》。
 
    2、符合条件“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可获得哪几方面的支持?
 
    《若干措施》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给予五方面的支持:一是融资奖励,按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战略投资或上市融资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二是办公用房扶持,对在本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租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企业,每年给予一定补助;三是贷款贴息,对企业用于经营的银行贷款按其支付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贷款贴息;四是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扶持,对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的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资金资助;五是贡献奖励,对企业纳入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网络零售额首次超过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奖励。
 
    3、对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实现的网络零售额,首次纳统或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企业,有什么奖励?
 
    《若干措施》中提出,鼓励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对首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每增长5000万元网络零售额,奖励5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对跨境电商企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若干措施》中提出,一是完善跨境电商通关节点,二是创新跨境电商监管和服务,三是降低跨境电商企业仓储成本。通过优化物流通关资源配置,简化业务监管流程,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落实税收、外汇管理等政策,持续提升我市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同时大力支持跨境电商专业服务发展,开展进口仓储租金补贴、鼓励支持企业海外仓建设,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
 
    5、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具体有哪些支撑服务体系?
 
    《若干措施》中提出,从五大方面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一是构建智慧化电商物流配送体系,二是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三是推动建设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四是鼓励建设行业自律及服务体系,五是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电子商务领域营商环境。
 
    6、《若干措施》实施日期?
 
    本措施自2020年10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7、如何申请电子商务跨境电商补贴?
 
    《若干措施》中提及的补贴等相关资助以实施细则为准,请多关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8、近期发布了深圳市关于推定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新政策,想咨询适用的法人主体是指单个深圳市设立的法人吗?集团是否适用?
 
    目前市商务局正抓紧制定政策的实施细则。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关于措施中提及的奖励、扶持等相关资助应以实施细则为准。请多留意深圳市商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
 地区: 深圳市
 标签: 电子商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