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修订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9号),将中俄乳品双向贸易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下面小编将针对公告修订前后主要内容的变化开展比较,让大家对公告要求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一、准予贸易的乳品种类增加
与旧公告相比,修订后的公告针对准予贸易的乳制品范围部分删除了“不包括乳粉、奶油粉、乳清粉”的表述,并在随附的产品清单中将新增的乳品种类在相应的HS编码中进行了补充,即对双方的准入产品范围进行了扩增。注:冰淇淋及其他冰制食品被纳入中俄乳品双向贸易的乳制品范围名单中,在双向贸易中均需按照乳品相关检验检疫要求进行监管。
二、增加动物检疫要求
主要是针对奶畜的健康安全约定,应确保为出口对方的乳品提供原料乳的奶畜符合公告中列明的各项条件要求。三、增加食品安全要求
主要是针对乳品输入对方国家时应遵守进口国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这也是食品进出口的通用要求。
此次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公告修订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扩大了准予贸易的乳制品范围,修订公告的发布预示着中俄双方乳品贸易往来将进一步深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