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出口波兰糖果产品因色素用量超标被欧盟通报
2020年2月7日,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了我国出口波兰糖果产品(编号2020.0627)不合格信息。该产品因色素(E160b-胭脂树橙/红木素/降红木素)含量过高(90mg/kg),被采取了拒绝入境通报的措施。
《(EC) No 1333/2008》是欧盟的食品添加剂法规,该法规定了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关要求,包括食品中可用色素的要求。对于E160b-胭脂树橙/红木素/降红木素,糖果装饰物,糖果涂层和糖果陷料(不包括第4.2.4类包括的水果基馅料)最大使用量应≤20.0mg/kg,其他糖果类产品应不得检出,且对于胭脂树橙欧盟允许使用的品类(熟化的奶酪)中最大使用量50.0mg/kg,而上述产品每公斤检出90mg,用量明显超标。
2020年1月3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通报某款从土耳其进口、销售的石榴果汁浓缩液产品(食品类别:果蔬加工品)中检出韩国禁用色素偶氮玉红(Azorubine),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命令相关企业停止销售并召回该产品或以其为原料生产销售的石榴果汁等。
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规定了韩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格及标准,包括营养强化剂、香料及色素等的要求。目前,韩国允许使用的色素共72种,天然色素是不得用于天然的肉食类、鱼贝类、水果类、蔬菜类、海藻类等产品中,另外,韩国还要求食品标签上标示色素的具体名称,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偶氮玉红不在韩国规定的添加剂列表中,属于禁用色素,但在欧盟成员国是允许使用偶氮玉红的。在我国,偶氮玉红允许用于糖果、冷冻饮品等产品中,饮料中也不允许使用, 其中,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明确规定食品配料表中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因各国对于色素的监管不同,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醒出口企业:食品出口韩国时应按照韩国色素使用要求合理使用,以避免贸易中不必要的损失。
2019年9月3日,瑞典通过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了黎巴嫩出口腌萝卜含未授权色素(罗丹明B)。此次通报的类型为注意信息通报,该产品仅在瑞典销售,目前已经采取了销毁措施。
罗丹明B又称玫瑰红B,或碱性玫瑰精,俗称花粉红,是一种具有鲜桃红色的人工合成的染料。欧盟等国家不允许将罗丹明B用作食品添加剂。2018年,我国将罗丹明B列入第一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但由于其色泽鲜艳、着色稳定、价格低廉,一些食品商为降低成本获取更大的利润,将罗丹明B用作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韩国食品中也禁止使用罗丹明,2011年韩国曾发布了对中国产进口花椒的检查命令,检查项目为罗丹明。
2019年2月13日,意大利通过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原产于我国台湾地区的面条不合格,因为这些产品中检出了未经授权的柠檬黄色素,产品被拒绝入境通报。在欧盟各国,柠檬黄不允许用于面条产品,而在台湾,柠檬黄允许用于各类食品,在中国大陆柠檬黄也不允许用于面条产品,因此,企业出口欧盟前应提前了解其监管要求,严格控制食品生产工艺,按照欧盟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保证食品的安全性,避免出口产品被通报。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世界各国对于食品中所用色素要求均有差异,各国通报的色素相关不合格信息多为色素超标、超范围使用的情况,因此,我们出口企业应在出口前及时了解各国对于色素等添加剂的使用要求,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生产,保证食品的安全性,以规避出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