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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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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26 05:06: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316
核心提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20〕2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5-26 生效日期 2020-05-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包头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康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20〕2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推动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两个安全”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通过开展主题宣讲、宣传教育、案例警示、实地演练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促进本行业“两个安全”水平提升和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带头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等方式,并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检查。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4月27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在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要结合地区实际,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整治突出安全隐患,消除死角。对存在重大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守牢关口,实施动态监控,坚决杜绝设施设备带病运行。要强化粮食出入库、进出仓安全管理,重点排查老旧仓房和简易储粮设施安全状况,严禁违规超限装粮。
 
  (三)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安全宣传“五进”与本行业工作实际有机结合,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扎实推进“两个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观看2020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教片和事故案例专题教育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讲座或参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指导承储企业围绕“两个安全”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以安全科普“两个安全”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以书法、绘画、摄影、写作、微视频拍摄等方式的自主创作,并推荐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公益作品,我局将择优向自治区安委办进行推荐。
 
  (七)积极参与自治区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其它各类活动。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要按要求,积极参加“应急直播间”网络直播等活动。
 
  三、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全区“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万里行活动。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启阶段重点工作,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门户网站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进行报道,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两个安全”工作。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要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活动,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安全储粮”万里行活动。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做好行业“两个安全”工作,及时举报重大问题隐患和“两个安全”非法违法行为,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宣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主动作为,与相关单位互相配合,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教育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同时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新闻宣传作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力争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各盟市于每周三17时前将本地区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与物资储备处,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
 
  请各盟市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2日前将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联络员推荐表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 系 人:李轩扬
 
  联系电话:0471-6945783
 
  电子邮箱:nmglsjcbc@163.com。
 
  附件: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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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内蒙古 
 标签: 安全生产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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