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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赣安〔2020〕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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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26 10:29:56  来源: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1268
核心提示: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要求,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江西省安委会制定了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赣安〔2020〕 8号
发布日期 2020-05-25 生效日期 2020-05-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要求,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工作、挖掘特色亮点、选树先进典型。通过在各类媒体和政府网站的重要版面、时段、页面开设专题专栏,在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主要干道、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张贴整治行动宣传横幅,LED屏滚动播出安全标语和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电视栏目播放,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组织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学习借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等隐患排查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同时,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的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内容,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通过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形式,深入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加网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联合直播平台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0〕3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六)开展第十五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安全生产工作者,就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探索与实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交流讨论。
 
    (七)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和有关省属企业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演练,充分调动应急资源,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水平。要通过应急演练活动,分析评估应急预案各个环节所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八)开展“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征集评选6-11月期间好新闻作品,调动和鼓舞新闻工作者、安全生产宣传干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展现安全生产工作新作为、队伍新气象,有效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6月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和办法措施,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赣鄱行”新闻采访活动,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监管干部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地市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以及微信微博举报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并根据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由省安委会组织开展,成立由省应急管理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为牵头单位、省安委会其他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龙卿吉为主任,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省组委会在省应急管理厅设办公室,负责全省“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综合指导各设区市、行业、省直部门开展活动。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余钢兼任。
 
    (二)广泛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下发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搞好协调联动,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推动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于5月下旬组织开展主题访谈活动,启动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站和媒体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结合起来,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5月31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见附件)和活动方案,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6日前报送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突出具体实例和数据。
 
    联系人及电话:吴佩芝,0791-85257337;余波文,0791-85253065。
 
    通信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抚河南路199号新闻宣传和教育培训处(邮编:330030)。
 
    电子邮箱:jxyjdx@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
 
    况统计表
 
       附件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地区: 江西 
 标签: 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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