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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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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22 14:12:24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626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0〕53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11号)要求,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5-22 生效日期 2020-05-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巢湖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0〕53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11号)要求,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由于疫情尚未完全解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 “三叠加、三碰头”,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切不可掉以轻心,疏忽大意。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始终绷紧神经,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自觉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最严密的防控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船主)主体责任,以及岗位直接责任。有效防范渔业生产安全风险,为全国“两会”顺利圆满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强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
 
    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渔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渔船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船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配备船员、渔船非法载客载货以及违规捕捞作业、渔船消防救生设备未按规定配备、渔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渔业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止作业。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
 
    三、克服麻痹思想,做好疫情防控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放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的重要指示,不麻痹、不厌战、不侥幸,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巩固防控成果。针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增多,渔业复工复产不断推进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检查人员的安全健康。
 
    四、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处置能力
 
    各地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渔业安全应急处置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切实要做好 “两会”期间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主动加强与气象、海事、水利等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渔船、渔民,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位。渔政船要做好备航准备工作,积极做好遇险渔船救助、渔船自救互救工作,维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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