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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恢复我市生猪生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2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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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7 15:26:57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1404
核心提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恢复我市生猪生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20〕85号
发布日期 2020-03-30 生效日期 2020-03-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和运输过程中非洲猪瘟疫情处置的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以及农业农村部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市政府研究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快我市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完成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生猪生产指标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计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
 
    生猪稳产保供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今年农业农村部将依据每月生猪生产监测数据与地方进行对账,并对各省份开展生猪稳产保供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鉴于当前我市生猪生产的严峻形势,请各相关区和单位高度重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各相关区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压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成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强化区级抓落实责任。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以赴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到今年和明年底,全市生猪存栏分别达到72万头和85万头,全市生猪出栏分别达到120万头和170万头。我委将按月调度、按季通报、按年考核各相关区和单位生猪生产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市政府。
 
    二是确保政策落细落实。国家和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生猪生产,各相关区要积极贯彻主动对接,切实把畜禽养殖场选址、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专项、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落实到场,发挥效用。
 
    三是加快恢复生猪产能。对已批复项目要加紧开工建设,对筹划项目要加紧申报立项,对现有生猪养殖场要充分挖潜,尽快增加实际产能,不能“翻烧饼”,不能“画饼充饥”。对受客观因素限制,短期内难以新建扩建猪场的,可在符合相关政策并办理好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应急启用退养闲置的养殖场开展生猪养殖,作为过渡。
 
    四是加强监测服务力度。要及时调度生猪养殖场存出栏等关键数据,动态掌握生猪市场行情,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要积极开展非洲猪瘟防控、选种选配和生猪复养等关键技术培训,帮助有需要的场制定“一场一策”,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二、坚决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战
 
    成功防控非洲猪瘟疫情是恢复生猪生产的最大保障。当前,国内非洲猪瘟病毒污染面广,今年一些省份已在调运的种猪、仔猪以及野外野猪中排查到多起非洲猪瘟疫情,加上我市与各省份间人车物往来频繁,发生输入性疫情的风险很高。各相关区和单位务必各司其职,落实防疫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持续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是要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养殖场环境消毒、疫情监测排查日报告、重要节点应急值守、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管、市境道口查证验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处置、餐厨废弃物管理等相关法规制度,坚决防止和打击违规开证、违法调运、饲喂泔水、瞒报疫情、散毒炒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依法科学防控。
 
    二是管控措施要更加精细精准。要综合研判本地区生猪养殖、屠宰调运、监测排查、流行病学、防疫体系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非洲猪瘟防控方案,提高疫情防控的精细化水平。要认真及时地核实生猪养殖、屠宰、运输等重点环节的关键信息,确保证物相符、信息相通、环环相扣。要高度关注辖区内生猪存栏、出栏和销售价格的异常波动情况,密切关心生猪养殖场的引种和补栏情况,加强监测排查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系统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对接。
 
    三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化管理。落实国办要求,除种猪和仔猪外,尽量避免跨市域调运活猪。支持养殖场和屠宰厂在市域内“点对点”调运生猪,做到生猪就地就近屠宰,加快实现从调猪向调肉转变。支持有条件的区和企业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实现区域小循环和企业内循环。
 
    四是进一步提升防控保障能力。要实实在在地做好与非洲猪瘟打持久战的准备,切实加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部门的建设,切实保障防控经费,配齐配强人员队伍,提高实验检测水平,充分做好应急储备。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进一步明确“发现疫情是水平,处置好疫情是成绩”的工作导向。
 
    三、统筹兼顾做好春防等其他工作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要通盘酬算,周密部署,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国家和我市有关强制免疫、疫病检测、兽药抽检等年度计划已陆续印发,请各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实际抓紧落实。
 
    二是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给畜牧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加快复产复工进程,确保生产资料进得去,畜禽产品卖得出,不发生动物疫病次生灾害。
 
    三是科学做好春防工作。坚持政府部门保免疫密度,防疫部门保免疫质量,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我市春防工作。要适时对免疫效果开展监测评估,对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四是加强重要动物疫病净化。总结奶牛两病区域净化经验,巩固净化成果,逐步向全市复制推广。以种畜禽场为重点,优先净化垂直传播的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
 
    五是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快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迁建项目建设进程,确保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正常运行,依法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六是加强宠物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宠物诊疗机构和狂犬病免疫点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秩序,提升行业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之年,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生猪生产供应,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各相关和单位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生猪生产和疫情防疫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坚决完成生猪稳产保供既定目标,以实际行动交出满意答卷。
 
    附件:1.上海市各相关区和单位生猪生产指标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和运输过程中非洲猪瘟疫情处置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上海市各相关区和单位生猪生产指标分解表
 
    单位:万头

区/单位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存栏

出栏

存栏

出栏

存栏

出栏

嘉定区

0.1

0.5

0.7

0.5

1.5

3.0

浦东新区

3.4

3.5

3.5

3.5

4

5.0

奉贤区

0.3

3.2

1.0

4.0

5

12.0

松江区

10.4

14.7

9.0

15.0

10

15.5

金山区

3.5

3.6

3.8

5.0

4

7.0

崇明区

11.1

29.4

15

27.0

17

37.5

域内小计

28.8

56.5

(含青浦1.6)

33

55.0

41.5

80.0

域外小计

(光明)

19.8

60.4

39

65.0

43.5

90.0

合计

48.6

116.9

72

120.0

85

170.0

 地区: 上海 
 标签: 农业 动物疫病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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