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安办发〔2020〕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安办发〔2020〕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11 17:15:45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54
核心提示: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鲁安办发〔2020〕8号
发布日期 2020-03-10 生效日期 2020-03-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月7日,福建泉州一用于返工复产人员隔离观察的酒店发生坍塌,造成数十人被困。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也作出重要批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受疫情影响,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不利因素明显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一是停工停业带来安全隐患。一些企业设施设备停转停用过久,缺乏规范的维护养护,出现破损老化,埋下事故隐患;一些有毒气体和烟雾监测报警装置超过有效使用期且未引起注意,危险来临时起不到报警作用。二是复工复产安全保障不力。受到疫情影响,不少员工难以及时到岗,特别是技术保障、安全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缺位,给企业带来严重隐患。一些企业通过临时调剂、招录新员工等方式补充人员,人员素质难以保障。三是赶时赶工风险防范问题突出。受疫情防控大面积停工停产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赶进度、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欲望强烈,安全防范压力加大。四是安全监管执法受到影响。一些地方和部门将监管执法与支持复工复产对立起来,存在错误认识,不担当、不作为、不愿执法的问题比较突出。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从去年12月到今年5月底,省政府安委会在全省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部署,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一要突出工作重点。对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原料生产企业及民生物资生产企业,要组织服务工作组,靠上开展安全指导服务。要加强对当地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疑似病例集中隔离区、宾馆、商场、养老院、学校、文博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指导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煤矿领域的监督检查,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动火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物流、客运等保运转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检修、检测,确保安全运行。其他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督促企业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要坚持精准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注重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实施精准检查、精准整治,不搞“大呼隆”。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研判疫情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盯紧看牢关键环节、重大风险。三要抓好前期发现问题整改。对前期集中整治执法检查等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盯住不放,实行闭环管理,跟踪督促整改,确保企业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立即开展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对辖区所有利用快捷酒店、宾馆、闲置厂房等改用的各类隔离观察场所,立即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确保逐一见底、不留盲区。对临时改建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建筑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对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安全风险的,要提请地方政府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更换隔离场所。要加强对隔离观察场所改造装修的安全监管执法,坚决依法打击未办理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审核并报批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全力抓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突出复工复产这个重中之重,加强近期典型事故剖析和分析研判,真正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摸清、对策措施找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督促企业担负起主体责任,复工复产期间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必须在岗在位,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档立账、落实责任、闭环管理,确保逐项整改到位。要坚持分区分类精准施策,对安全基础较好的企业,推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尽快复工复产、释放产能;对安全条件一般企业,加强跟踪指导,有序推进复产;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积极主动热情服务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对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专家开展点对点网上会诊、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做好整改;对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新录用人员进行免费线上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安全生产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