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经2014年7月17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9月29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
的决定
(2014年7月17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4年9月29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2004年4月22日贵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贵阳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自公告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