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药监〔2018〕28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食药监发〔2018〕49号)有关要求,依据国家局发布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沉香粉、水蛭粉、狗鞭粉3个中药饮片品规的炮制规范。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20年第2号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 生效日期 | 2020-01-0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