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制造企业产品进超市、入网络渠道成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行业市场秩序,促进零售商供应商规范公平交易,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将制度建设、日常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按照国务院立法计划,商务部研究起草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对零供交易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和规范。二是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零供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商秩函〔2013〕3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商秩办函〔2015〕42号)等文件,提出完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健全收费公示制度等具体监管措施。三是发布《零售商供应商购销合同规范》行业标准,对零供促销、结算、价格调整、退货以及反商业贿赂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价格、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推广相关行业标准,建立监督和执行机制,推动行业贯彻实施。
二、开展零供交易关系市场调查
为深入推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监管工作,从2013年开始,商务部连续3年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零售商供应商双向满意度的市场调查。调查样本企业累计近千家,通过问卷、座谈、走访等形式比较全面地掌握了零供交易关系状况,特别是零供纠纷的焦点、难点,对研究强化零供交易监管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对零供企业研究产品市场需求和制定营销策略也很有借鉴作用。
2016年,商务部委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开展“供给侧改革趋势下的商业关系调查”,以零售企业、供应商及消费者为对象,以商业关系为核心,对行业的发展和供给现状、交易关系的影响因素、特点、满意度及商品价格加成进行详细剖析,从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和促进零售关系改善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2017年,开展“零供交易管理现状及法规适用状况调查”,通过深入剖析不同类型零供交易过程中的商业关系,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解决零供交易纠纷中的适用性,进一步推动零供交易监管法治化;搜集梳理各地区零供案件典型案例素材,总结提炼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零供纠纷调解措施。
三、强化零供交易日常监管
近年来,商务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零供监管协调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监督检查力度。通过12312、中国市场秩序网等窗口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向地方及有关部门转交转办投诉案件。2016年,实施《关于违反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明确投诉举报转办流程、时限和责任。2012-2019年,直接办理或转交转办供应商通过纪检、信访等方式送达的举报投诉近百起。多次举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开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工作交流,组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排查零供交易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四、加强行业自律
在规范零供交易关系工作中,商务部高度重视行业协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培养企业诚信守约意识,促进公平交易。指导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零售商供应商公平合作信息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引入零供企业证照查询系统,加强信息公开和信用约束。组织行业协会开展《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宣贯工作,利用协会官网及社会媒体,宣讲《规范》内容;举办3次培训和会议,解答企业疑问,推广公平交易理念,共有269家企业500多人次参加培训;走访沃尔玛、华润等13家重点零售企业,组织企业开展合同自查自纠,促进了《规范》内容落地见效。
指导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围绕规范零供交易、促进良好合作关系,制订“重塑商业道德反对商业贿赂”标准,帮助零售企业加强商业道德文化建设和反贿赂管理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公平交易环境”活动,鼓励零供企业积极参与《零售商供应商公平合作促销倡议》;开展“新形势下零售业公平竞争环境研究”,研究互联网零售与实体零售中零供交易关系的差异;实施“扶持中小生产企业提升市场能力计划”,促进零售企业建立一致性供应链采购标准,推动中小供应商以质量换市场;参与《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电子商务价格行为指南》等法规制订工作,研究零供企业增值税调整测算方法,帮助零供企业平稳度过税改期。
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对于转变流通发展方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吸收您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协作,发挥行业协会优势作用,切实做好零供交易监管工作,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和谐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