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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饲用植酸酶使用指南》的通知 (农办牧〔2008〕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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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17 13:23:37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728
核心提示:为了指导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场中推广使用饲用植酸酶,减少外源磷的添加量,以缓解短期内磷酸氢钙供应量的不足,降低饲料和养殖成本,减轻畜禽排放磷对环境的污染,我部组织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制定了《饲用植酸酶使用指南》。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牧〔2008〕29 号
发布日期 2008-06-10 生效日期 2008-06-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饲用植酸酶使用指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
 
  四川省德阳、绵阳是我国磷酸氢钙(含磷酸二氢钙)主产区,占全国总产量的 52.2% 。此次四川特大地震对两市磷酸氢钙生产企业造成巨大破坏,导致近期磷酸氢钙短缺,价格大幅上涨。为了指导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场中推广使用饲用植酸酶,减少外源磷的添加量,以缓解短期内磷酸氢钙供应量的不足,降低饲料和养殖成本,减轻畜禽排放磷对环境的污染,我部组织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制定了《饲用植酸酶使用指南》。请按照《饲用植酸酶使用指南》的要求,在饲料生产企业和规模养殖场广泛推广使用植酸酶,克服因磷酸氢钙暂时供应不足造成的生产和价格困难,促进饲料生产稳定和养殖业持续发展。
 
     附件:饲用植酸酶使用指南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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