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59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农办议〔2019〕427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59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农办议〔2019〕42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10 15:47:43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760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59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议〔2019〕427号
发布日期 2019-12-10 生效日期 2019-12-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张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国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对标“四个最严”,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不断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的供给能力。截至目前,我部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超过4万个。
 
    一、关于严格认证,强化监管
 
    (一)提高门槛,规范认证,严把审核关口。绿色食品方面,我部不断健全审查制度和通报反馈机制,强化培训与交流,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实施“部-省-地”三级审查,落实分段审查责任。有机农产品方面,我部狠抓认证审核关,修订质量体系文件,优化认证计划管理,有效防范认证风险,改善认证检测制度,进一步提高认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农产品地理标志方面,不断加强对审查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切实发挥专家在评审把关、指导培训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地标产品登记审查规范开展。
 
    (二)落实制度,严格监管,确保获证产品质量。绿色食品方面,严格证后监管措施,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2018年,我部加大绿色食品抽检,抽检合格率达到99.34%,查处124个不规范用标产品和13个假冒产品,对320家合作社的327个产品进行了风险预警监测。有机农产品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19〕102号)等系列文件,将有机产品认证监管作为监管重点领域。截至2018年底,撤销1家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资质,暂停193张认证证书、撤销28张认证证书、注销101张认证证书,共涉及300余家企业。我部还定期开展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跟踪检查,有效防范了质量安全风险。
 
    (三)完善标准,细化规程,强化技术支撑。截至2018年,我部现行有效绿色食品标准达140项,其中准则类标准14项,产品标准126项,为绿色食品认证、监管等工作提供了有效技术保障。近两年,我部还组织专家制定了104项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解决了绿色生产技术应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严格认证把关,进一步加强监管的规范性、有效性和权威性,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技术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健全质量审核、现场检查、检验检测、标识管理、风险预警等认证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品牌公信力。二是注重标准创新,密切跟踪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发展趋势和动向,紧紧围绕市场消费需求变化特点,及时调整、完善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标准。三是加强绿色优质生产技术的研发,加快创新一批基础性、关键性的生产加工技术。四是加强标准、生产技术、管理模式等培训、宣传、推广和应用,大规模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推进标准和技术落地生根。
 
    二、关于示范引领,智慧管理
 
    (一)分类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我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各级地方政府共同推动,先后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54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000多个,涉及全国2000多个县(区、市),覆盖粮食、畜禽、水产、蔬菜、水果等大宗农产品和各地优势特色农产品,促进了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分品施策,强化质量追溯管理。我部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追溯管理。2018年,启动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获证数据对接共享工作,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追溯平台,作为新申报和产品续展的前置条件,对获证产品全面实施追溯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的指导,强化规范管理,督促行业自律,落实监管职责,强化质量追溯管理,逐步实现获证产品源头可追溯,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继续推进国家农业标准化和质量认证示范区建设工作,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完善联动监管机制,发挥认证认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关于政策支持,开拓市场
 
    (一)发挥示范作用,有序推进基地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建成680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总面积1.65亿亩;建成30个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总面积2729万亩;建成1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年产值19.37亿元,接待游客179万人次;创建37个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有效提升品牌影响力。一是全力组织品牌宣传工作。围绕“绿色生产绿色消费 绿色发展”主题,以绿色食品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媒体记者进企业、进基地为主要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春风万里,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等256场活动。组织拍摄的大型系列纪录片《源味中国》第一季,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大大提升了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度。二是发挥展会平台作用,强化产销对接。通过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农业展会,加强了宣传营销,提升了我国优质农产品品牌价值。积极组织企业赴德国、日本和新加坡参加境外展会,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企业搭建了贸易平台。依托电商平台举办产销对接活动,拓宽市场销售渠道。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根据《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加快制度顶层设计,积极争取构建以绿色优质为导向的农产品认证补贴政策,加大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的投入力度,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二是继续积极培育和规范市场。大力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公益宣传,讲好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故事,创响一批“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探索建立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专业营销体系,推动传统营销模式和新型模式相互配合,促进优质优价市场机制形成。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展双边或多边互认合作,不断提高我国绿色优质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关于部门合力,无缝监管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继续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履行各项法律责任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培育一批先试先行、规范引领的典型市场。针对注水注药肉,瘦肉精肉、走私冻肉等突出问题,我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公安、海关等部门共同开展违法屠宰行为排查整治、打击私屠滥宰、重点地区进口冻品整治等专项行动,督促畜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继续把工业化生产的农产品列为重点,聚焦案件查办,严查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查违规认证、使用有关标志的违法行为,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3156
 
    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9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产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7)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7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