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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巴西棉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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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12 08:54:29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873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牧业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棉籽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棉籽粕进口。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3号
发布日期 2019-11-10 生效日期 2019-11-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进出口
备注  附件:
进口巴西棉籽粕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巴西棉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巴西棉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牧业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棉籽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棉籽粕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10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地区: 中国 
 标签: 牧业 检验检疫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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