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0-10 09:40:18  来源:应急管理部  浏览次数:2080
核心提示: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应急管理部对部分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4号)、《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等底部规章。
发布单位
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
发布文号 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
发布日期 2019-09-29 生效日期 2019-09-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9月16日应急管理部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王玉普
 
    2019年9月27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
 
    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应急管理部对部分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4号)。
 
    二、废止《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
 
    三、废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四、废止《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3)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3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