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白俄罗斯农业和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甜菜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白俄罗斯甜菜粕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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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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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9-20 | 生效日期 | 2019-09-2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进出口 |
备注 | 附件: 进口白俄罗斯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白俄罗斯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白俄罗斯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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