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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北京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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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7-24 08:43:18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2129
核心提示:为落实《2019年中国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工作方案》(国卫食品监便函〔2019〕130号),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北京市将于2019年继续对我市3岁及以上人群含油、盐、糖加工食品为主的各类食品的消费状况开展调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订2019年中国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北京市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7-11 生效日期 2019-07-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市疾控中心、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
 
    现将《2019年中国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北京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4日
 
    2019年中国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北京市实施方案
 
    一、调查背景
 
    为落实《2019年中国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工作方案》(国卫食品监便函〔2019〕130号),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北京市将于2019年继续对我市3岁及以上人群含油、盐、糖加工食品为主的各类食品的消费状况开展调查,特制订本方案。
 
    二、调查目的
 
    收集北京市3岁及以上人群含油、盐、糖加工食品为主的各类食物消费状况数据,满足开展相关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补充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物消费量数据库,为食品安全标准的追踪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三、调查对象
 
    选择石景山区作为调查点,具体在八宝山街道,金顶街街道,八角街道3个街道进行调查,每个街道抽取4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抽取10户家庭。调查对象应为在调查点内居住超过6个月的常住人口中3岁及以上健康人群,每个抽中家庭中所有3岁以上常住家庭成员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确认为调查对象。每个街道应该满足至少45户和120个调查对象的最低要求,共计不少于350个调查对象。要求3-14岁,15-59岁,60岁以上人口分别占总人口数的16.60%,70.14%,13.26%。
 
    四、调查方法
 
    采用非连续的“3天24小时回顾调查法”“过去1个月内食物频率法”,以及“家庭食物称重法”调查过去一段时间内以含油、盐、糖加工食物为主的各类食物消费状况。
 
    五、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内容是对以含油、盐、糖的加工食品为主的各类食物的消费状况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
 
    1.调查对象家庭和个人基本信息问卷;
 
    2.含油、盐、糖食品的食物频率调查问卷;
 
    3.食物称重问卷;
 
    4.“非连续3天24小时回顾”调查问卷;
 
    5.身高体重测量。
 
    六、调查步骤
 
    (一)前期准备
 
    平板电脑程序安装、购置测量器材;选取各调查点内调查户;宣传、动员调查对象参与并支持调查工作。
 
    (二)人员培训
 
    北京市疾控中心和石景山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一期调查工作技术骨干培训,培训包括介绍整体方案、现场调查工作方法和问卷调查方法。
 
    (三)调查实施
 
    在选定的调查户内开展住户调查,在家庭内或集中进行体格测量。
 
    (四)表格核对上报
 
    区级调查员清理核查每次调查的数据之后,将调查数据上传网络数据库。区级调查人员对本调查点的上报数据进行在线核查、及时纠正,并将核实后的数据确认上传。
 
    (五)数据清理
 
    由北京市疾控中心组成调查数据分析组核查,并将异常数据反馈。调查数据分析组负责对清理核实后的数据结果进行分析。
 
    (六)数据反馈
 
    调查结束并清理完毕后进行数据反馈。
 
    七、组织管理
 
    (一)加强调查工作领导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处负责本次调查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北京市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所具体组织本次调查工作,包括:组织人员对调查点现场工作开展检查、督导与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调查质量。
 
    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各调查点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石景山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详细的调查工作计划,并按照时间进度组织实施,成立现场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调查数据的录入、整理与上报,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做好现场质量控制。被调查街道、居委会负责协调调查户,保证入户调查的顺利进行。
 
    (二)调查执行进度安排
 
    计划于2019年7月组织培训,10月底前完成现场调查,11月完成调查数据核实上报,12月完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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