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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安〔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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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26 08:41:38  来源: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699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制订《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赣安〔2017〕13号
发布日期 2017-06-12 生效日期 2017-06-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动力,以围绕建设服务平安江西为主题,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重点,确保《规划》各项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到2020年,职业卫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安全生产总体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分工
 
  (一)主要任务。
 
  1.坚持依法治安,着力完善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
 
  积极推动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修订《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研究制定《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着力形成较为完善的配套法规规章体系和地方性标准体系。(牵头部门: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质检局、省安监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突出治本攻坚,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
 
  (1)道路交通。开展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重点管控的车辆和重点路段的事故防范。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委、省质检局,完成时间:2019年)
 
  (2)煤矿。抓好煤矿重点县整顿攻坚,严格工艺、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安全准入,加大小煤矿淘汰退出力度,推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的不安全矿井有序退出。开展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粉尘等重大灾害治理,推动企业健全矿井风险防控技术体系。(牵头部门:江西煤监局、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非煤矿山。抓好非煤矿山重点县整顿攻坚,严格安全准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完成“头顶库”升级改造和重点采空区灾害治理,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完善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完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发改委,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4)危险化学品。抓好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整顿攻坚,实施化工园区安全管理一体化建设,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推动在役和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定量风险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分级管理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关停。(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工信委,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5)烟花爆竹。抓好烟花爆竹重点县整顿攻坚,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实现重点涉药工序机械化生产和人机、人药隔离操作,深化烟花爆竹“三库四防”专项治理,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工信委、省公安厅,完成时间:2019年)
 
  (6)建筑施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预防坍塌、深基坑、高支模等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建立市场准入、市场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牵头部门: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国家能源监管部门、省电力公司、南昌铁路局,完成时间:2018年)
 
  (7)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业布局,减少危险点,控制危险源,实施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进机器人和智能成套设备的应用,强化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全过程安全管控,推进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经营模式。(牵头部门:省国防科工办、省工信委、省公安厅,完成时间:2018年)
 
  (8)特种设备。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隐患专项整治。建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牵头部门:省质监局,完成时间:2020年)
 
  (9)工贸行业。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冶金煤气等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企业内部焦化产品、煤气、涉氨等危险化学品和冶炼、电解、铸造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完善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工信委,完成时间:2019年)
 
  (10)电力。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会商决策、大面积停电情况下政企社会联动等机制,加强大坝安全风险管理。(牵头部门:省能源局、国家能源监管部门、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完成时间:2018年)
 
  (11)消防火灾。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分级挂牌、公示曝光、跟踪治理等机制。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推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机构。(牵头部门:省公安厅,完成时间:2019年)
 
  (12)城市运行管理。统筹城市地上和地下建设规划,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源普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城市燃气等各类管网、排水防涝、交通、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牵头部门: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3)铁路交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高铁安全、客车安全、施工安全、劳动安全、道口安全、新线开通安全等关键环节控制,推进城市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工作,加大铁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高铁设备运行状态数据的检测、采集和运用,强化高铁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健全高铁防灾监测系统。(牵头部门:南昌铁路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4)水上交通。开展水上非法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完善船舶自动识别和远程跟踪、重点水域水上指挥联动等系统,提高水上救助能力。(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完成时间:2019年)
 
  (15)民航运输。加快航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民航业安全绩效评估系统,健全航空安全预警预防机制。(牵头部门:民航江西监管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6)农业机械。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农机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农机安全检验制度,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牵头部门:省农业厅,完成时间:2019年)
 
  (17)渔业船舶。严格渔船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制度,建立完善渔业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牵头部门:省农业厅,完成时间:2020年)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管理,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牵头部门:省安监局、交通运输厅,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推进以生产经营单位为排查治理责任主体、政府部门为督促执法主体和社会公众为监督参与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以隐患分级标准、责任清单和奖惩制度为核心的内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牵头部门:省安监局,完成时间:2019年)
 
  (3)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把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征信系统对接,向社会公示。(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安监局、省工商局。完成时间:2019年)
 
  4.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将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牵头部门:省卫计委、省安监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5.实施科技强安,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建设完善安全科技支撑机构,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和安全科技成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安全技术研发体系,实施“互联网+安全生产”科技战略,推进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和运用,建成一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完成时间:2020年)
 
  6.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推动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以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金属冶炼、水上、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为重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抓好应急预案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健全完善预案体系,推动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应急预案简明化和现场处置方案卡片化,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补偿机制。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机制。(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应急办,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7.不断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水平。
 
  (1)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安全监管的关系。(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编办,完成时间:2018年)
 
  (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保障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统一配置执法服装,保障执法和应急救援车辆。(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财政厅、省编办,完成时间:2018年)
 
  8.加强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构建以“生命至上”为核心的安全发展价值体系,拓宽安全生产现代传播途径,加强安全生产舆论正向引导。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活动。将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加强中小学教师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构建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文化精品创作。大力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主题公园、安全主题街道、安全体验馆、安全教育基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二)重点工程。
 
  1.建设集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和诚信管理于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分级实施地方标准。建立企业以隐患排查责任清单、分级分类标准、闭环管理和奖惩制度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示范工程。(牵头部门:省安监局,完成时间:2019年)
 
  2.全省高危行业治本攻坚工程。
 
  (1)实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在灾害严重矿井开展瓦斯、水害防治重点工程,在小煤矿集中的矿区组织进行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工程。(牵头部门:江西煤监局、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实施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尾矿库、大型采空区、大水矿山、露天采场边坡、排土场及稀土矿山高陡边坡滑坡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发改委,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建立全省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地图系统,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示范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示范,建立全省化学品危险特性基础数据库和在线报送系统。(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质检局、省国资委,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4)实施一批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安全技术改造、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技术改造和粉尘防爆安全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牵头部门:省工信委、省安监局、省发改委,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5)实施公路、铁路、隧道桥梁、水运航道、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南昌铁路局、省公安厅,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建设省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程科技研发中心。(牵头部门:省安监局,完成时间:2019年)
 
  4.建设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及骨干队伍。建设省级矿山、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省级煤矿抢险排水基地。建设矿山、重点化工园区、油气输送管道、金属冶炼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省矿山虚拟仿真培训演练新余基地、危险化学品虚拟仿真培训演练九江基地,强化应急宣教培训工作,建设省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财政厅、省政府应急办,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5.改善乡镇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执法工作条件。补充配备现场监督检测、调查取证分析、应急值守和处置等专业执法装备,配置更新执法执勤、专业检测和应急救援指挥等必备业务车辆,完善事故鉴定分析、专用设备保管、执法文书档案、复议听证等执法业务用房。建设省级事故调查鉴定分析中心。建设职业病危害执法实训室。(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6.建设省级安全生产综合教育实训及考试考核基地。建设具备实操实训、预测预警、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功能的省级综合技术支撑基地。(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完成时间:2020年)
 
  7.建设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覆盖全面的信息网络支撑体系、基础环境保障体系、安全生产大数据综合预警预控平台和安全生产应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完成时间:2020年)
 
  8.建设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程。(牵头部门: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划的实施。领导小组由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龙卿吉担任组长,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周平兼任。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落实本部门规划实施责任,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工程的完成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认真评估各地、各部门规划实施情况,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在2018年、2020年终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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