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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皖安〔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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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24 16:47:55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80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42号,以下简称《规划》),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3号)精神,现就做好《规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皖安〔2017〕3号
发布日期 2017-07-03 生效日期 2017-07-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分工
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42号,以下简称《规划》),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3号)精神,现就做好《规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责任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县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成立《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明确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承载单位,以及完成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省安全监管局负责《规划》实施的指导、督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工。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主要任务的部门分工(见附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细化实施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和进度要求。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规划》与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发展规划等有效衔接,健全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形成规划合力,统筹推进实施。
 
  二、狠抓任务落实
 
  (一)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的载体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以《规划》重点工程的实施为抓手,按照投资管理政策和事权划分原则,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本部门财政支出优先安排领域,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财政支持,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二)完善政策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规划》确定的企业安全搬迁、重大灾害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和信息技术应用,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预防费提取等经济产业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政策保障。
 
  (三)着力构建风险管控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十三五”期间重中之重的任务,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强化保障机制
 
  (一)做好《规划》宣贯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客户端等媒体,加强对规划编制实施、监测评估、监督考核等全过程的舆论宣传,及时报道《规划》实施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定期研究《规划》实施情况。各地要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研究审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有关《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汇报,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规划》实施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健全定期评估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定期评估机制,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在2018年中和2020年底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四)强化工作考核。各地要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下一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完善《规划》目标等有关指标的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加强对约束性指标的跟踪分析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组织部门。
 
  请各地将《规划》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梅梅    电话:0551-62999527
 
  附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分工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附件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部门

完成时间

主要任务

 

 

(一)

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

 

 

1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评估考核体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

2

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监管体制,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省安全监管局、省编办

2018年

3

完善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

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

(二)

增强依法治理能力

 

 

1

建立健全立改废释并举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和运行评估机制,健全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省政府法制办

持续推进

2

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制度,确定执法检查主体、方式、程序、标准、频次和覆盖面。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行政审批工作规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

2017年

3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制度。

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

4

完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条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以依法履职为核心的安全监管执法能力考核评价体系。

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017年

(三)

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1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

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

2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制定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及实施细则,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能源局、省国防科工办、安徽煤监局、上海铁路局、民航安徽安监局、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3

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

(四)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1

开展煤矿瓦斯、粉尘、水害等灾害因素的排查治理,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建设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粉尘、火灾、冲击地压防治等安全示范矿井。强化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和瓦斯超限风险管控。建立煤矿生产要素采集、登记、公告、核查制度,加强对灾害严重煤矿企业的监管监察。

安徽煤监局、省经信委

持续推进

2

全面提高非煤矿山采掘、支护、运输机械化程度,以及通风、排水和提升系统自动化水平,建设智慧矿山。开展矿山采空区、“头顶库”专项治理和和尾矿库在线监控。制定完善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基础数据库,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关闭退出。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

持续推进

3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规范产业布局,实施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仓储场所搬迁工程。开展化工园区、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定量风险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装卸、销售等环节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治理,统筹实施安庆石化油气管线迁建工程。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4

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落实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的安全管控措施。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建设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实施智慧安全高速公路建设。

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省质监局

2019年

5

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和施工事故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建筑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上海铁路局

2017年

6

严格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建立区域性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火灾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全覆盖智慧消防安全网络。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开展消防队伍标准化和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

省公安厅

2019年

7

实施渡口标准化和“渡改桥”建设,推进渡船标准化和公益性渡口“公交化”。全面加强水上旅游、危险品运输、涉水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快危险品码头、客运码头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初步建成全省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体系。

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

8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深入开展电梯、液化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状况评估。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

省质监局

2020年

9

研究应用民爆行业人机隔离、远程操控等智能化生产装备,提高安全生产预警、监控、检测和防护等技术手段。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控。

省国防科工办

2017年

10

健全重点区域联合打非机制,建立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重点地区和企业跟踪管控机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批发企业合同管理、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

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

2019年

11

实行工贸企业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完善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交叉检修作业等安全操作规范,开展推进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专项治理。推广应用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等先进技术和装备。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

2019年

12

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规划,构建贯穿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城市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完善城市各类管网、交通、排水防涝、人防工程、消防、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源普查、辩识和评估,开展城市公共设施、老旧建筑、电梯、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治理。

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人防办、省旅游局、省安全监管局

持续推进

13

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落实电力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安全责任。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应急会商决策和社会联动机制。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省能源局

2017年

14

强化高铁设备运行状态数据的检测、采集和运用,加强高速铁路、长大桥梁、长大隧道安全风险管控和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

上海铁路局

持续推进

15

加快航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航空安全监控、预警预防、技术装备支撑和应急处置等能力。

民航安徽安监局

持续推进

16

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重点农业机械、重点农时、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安全监管。

 

省农委

2018年

17

以平安渔业建设为主线,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渔业船舶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制度。加强渔船持证、船员持证、救生消防设施配备以及违规载客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农委

2018年

(五)

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控治理体系

 

 

1

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健全职业健康信息监测和统计制度。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范围。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和制度管理。

省安全监管局

2019年

2

加强作业场所高危粉尘、高毒物质危害等预防和控制,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机制。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开展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构建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

省安全监管局

2019年

(六)

强化安全科技引领保障

 

 

1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安全技术研发体系,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安全技术创新和事故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建设安全生产行业重点实验室和科技研发平台,建立完善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

省安全监管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

2

发展安全产业,推进矿山与化工安全装备、交通运输装备、灾害预警、安全避险与应急救援等智能装备的研发和制造。

省经信委、省安全监管局

2019年

3

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行动,建设安全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示范企业。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安徽煤监局

2019年

4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省安全监管局、安徽煤监局

2018年

(七)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

建立企业风险评估及全员告知制度,完善企业、政府应急预案和企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推动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建立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和专家技术咨询制度。

省安全监管局、安徽煤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019年

2

建立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官制度,以及应急救援信息动态采集和决策分析机制。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指挥平台。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制度。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2019年

3

整合优化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骨干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省安全监管局、安徽煤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持续推进

(八)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1

深化安全发展核心价值理论研究。加快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格局。将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省安全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

2

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职业教育制度。

 

 

省安全监管局、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持续推进

3

以进城务工人员、班组长和 “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省安全监管局、省人社厅

持续推进

4

开展安全与职业健康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和科普体验场馆建设。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持续推进

重点工程

 

 

(一)

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1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市县两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补充配备执法装备、车辆和制式服装。

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2

选拔矿山、化工、金属冶炼、职业健康、信息化、法律等专业人才,充实监管执法力量。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执法效果综合评估考核机制。

省安全监管局、省编办、省人社厅

持续推进

(二)

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工程

 

 

1

制定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中长期框架。推动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消防条例的修订完善,制定、修订安徽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安徽省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办法等法规规章和制度。

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能源局、省农委、省质监局、省政府法制办

2019年

2

建立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考核评级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与职业病危害评价导则、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要求与评估标准,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城市天然气压力管道检验规程,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规范等安全生产标准规范。

省安全监管局、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能源局、省质监局

2019年

(三)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1

建设完善省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平台,推进安全生产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2018年

2

推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安全防控与监测信息系统建设。

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财政厅

2019年

3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网络系统和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运维保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四)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工程

 

 

1

推动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

持续推进

2

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

省政府应急办、省安全监管局

持续推进

3

实施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大数据应用平台、高危行业企业远程数字化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2018年

4

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示范企业,建设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融合示范企业。

省安全监管局、安徽煤监局、省经信委、省住建厅

持续推进

5

严格高危项目审批管理,把安全生产作为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工作的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施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经信委、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

(五)

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1

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等,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实验室和试验站等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平台。

省安全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2

推动高风险企业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强远程监控预警、自动化控制、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应用,建设安全技术防范重点工程。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持续推进

3

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激励政策,拓展安全生产科技投入渠道,引导支持企业将科技创新与生产实践相结合。

省安全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六)

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1

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检测详查,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网络,健全职业健康信息监测和统计制度。

省安全监管局

持续推进

2

实施以高危粉尘作业和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的专项治理。

 

省安全监管局、

持续推进

3

加强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建设省级职业病危害检测与物证分析实验室。

省安全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七)

城市安全能力建设工程

 

 

1

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搬迁工程。

省经信委

2019年

2

建设城市安全运行数据综合管理系统。

省住建厅、省财政厅

2019年

3

实施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完善城镇建成区消防站、消防装备、市政消防栓等基础设施。

 

省公安厅、省住建厅

持续推进

4

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八)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1

推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油气长输管道、旅游等区域性骨干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省安全监管局、安徽煤监局、省能源局、省旅游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持续推进

2

建设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2018年

3

建设省矿山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服务中心。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九)

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工程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研究和效果评估。

省安全监管局、省委宣传部

2018年

2

建设安全生产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建立安全法规标准、事故案例、视频课程、统计数据等信息资源库。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3

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专家、记者与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

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

4

建设特种作业工种模拟仿真训练和实际操作考试系统,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实操考试场所。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持续推进

重大政策

 

 

1

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等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管理,重点支持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

省财政厅、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

2

完善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企业安全技术升级改造、重大灾害治理、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政策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

2018年

3

支持加快非煤矿山企业实施采空区治理、尾矿综合利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等方面工作。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

2018年

4

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

5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2018年

6

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

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2018年

7

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物质装备征用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等政策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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