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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应对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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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7 16:01:35  来源: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浏览次数:2066
核心提示: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网络舆论环境,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应对预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2014〕52号)精神,结合全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应对预案。
发布单位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5-22 生效日期 2014-05-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已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5月20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应对预案
 
    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网络舆论环境,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应对预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2014〕52号)精神,结合全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关注安全生产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准确地了解关切的安全生产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解答互联网上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言论、热点和疑虑,积极稳妥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安全生产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维护西藏社会稳定,切实提升应对网络新媒体的能力,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为西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本单位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二)单位负责,依法处置。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对本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网络舆情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时研判。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对事件予以准确定性,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四)积极发声,正面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化解和降低不良影响,使网络宣传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服务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五)维护稳定,防止炒作。立足于维护西藏维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被炒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成立自治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格桑次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政法委副书记、区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次仁平措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
 
    曹 边 疆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
 
    达 木 拉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
 
    平    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拉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协调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应对措施
 
    应对网络舆情,要严格执行保密、新闻、宣传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应对处置,主要采取以下4种方式:
 
    (一)及时进行权威发布,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二)组织相关专家或网络评论员发出正面声音,掌握舆论主导权;(三)提请有关网站对不实信息进行删除、覆盖等操作,消除不良影响;(四)对恶意炒作、涉嫌违法犯罪的,报请网络安全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五、组织程序及办法
 
    坚持正面导向的原则,通过权威发布和解疑释惑,增加相关工作的透明度,以疏代堵,积极把握网络舆论主动权。
 
    (一)收集研判预警阶段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本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引发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通过分析预判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潜在影响和风险,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阶段
 
    安委会成员单位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在本单位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按以下分类报送和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负责网络工作人员发现网络舆情后要及时向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汇报,由办公室通知职能处(室)依据职能分工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后答复。
 
    2.较大网络舆情。负责网络工作人员发现网络舆情后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召集办公室及其相关职能处(室)作出定性并提出应急处置意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有效应对。
 
    3.重大以上网络舆情。负责网络工作人员发现网络舆情后要立即报告办公室和单位主要领导,主要领导立即召集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会议研究应对措施,立即启动舆情应急预案,开展应对工作。
 
    4.负责网络工作人员发现刚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网络舆情,应立即通知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按照“较大网络舆情”办理程序进行处理。
 
    (三)回应舆情阶段
 
    根据舆情级别和涉事原因,按照“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口径一致、准确及时”的原则,一般网络舆情在发现后3小时内,较大网络舆情在发现后2小时内,重大以上网络舆情在发现后90分钟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采取跟帖答复、专家访谈、网络评论、举办新闻发布会或通报会、发布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1.对与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意见、建议,可研究提出回应意见,及时跟帖回复。
 
    2.对反映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情况属实的,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舆情,要以解决反映的问题为重点,直面问题,勇担责任,及时跟帖回应,表明态度,主动道歉,公开处理结果,理顺和稳定公众情绪,扭转不利导向。
 
    3.对带有举报性质,但线索不明晰的舆情,相关单位要及时回应,跟踪深挖线索,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给社会公众一个明确解决问题的预期,及时公开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
 
    4.对内容严重失实、恶意中伤、严重误导社会认知的有害信息,要力争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事实真相,公开辟谣,澄清事实,提请有关网站对不实信息或谣言进行删除、覆盖等操作,消除不良影响。
 
    5.对蓄意破坏、恶意反复炒作,可能引发舆情发酵的信息,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舒缓社会公众的情绪。要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息的进一步传播,平息事态。
 
    (四)监测舆情阶段
 
    舆情确认后,负责网络工作人员应持续跟踪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跟踪监测过程中发现有舆情发酵、影响面不断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办公室负责人。
 
    (五)会商阶段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应对本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舆情时,需其他单位协助时,要根据舆情级别,按以下程序进行会商。
 
    1.一般网络舆情。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进行会商,研判舆情潜在风险,提出应对意见,主办单位进行回应。
 
    2.较大网络舆情。主办单位要立即向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商,研究提出回应方式应对意见,报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定后,主办单位进行回应。
 
    3.重大以上网络舆情。主办单位要立即向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舆情应对会。根据舆情反映的事件性质和研判结果,研究提出舆情处理措施,拟定应对方案。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对方案的具体实施。
 
    涉及各地(市)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办理。
 
    (六)消除影响,积极做好舆论公关阶段
 
    舆情事件平息后,主办单位应做好善后工作。
 
    1.一般网络舆情。应直接与网站或首发信息人沟通,了解其发布原由,及时化解有关矛盾,促成其主动删帖。
 
    2.对于重大的恶意网络负面信息,请当地相关部门协助处理清除;对于恶意诋毁的信息,应利用法律手段,发表法律声明,强调追究法律责任,敦促删除不实信息。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追究。
 
    (七)后续处理阶段
 
    (一)继续跟踪。负责回复网络舆情单位要继续收集跟踪舆情,掌握网络舆论的演化过程,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总报告网民对回复提出的质疑。
 
    (二)继续引导。负责回复网络舆情单位要及时研究后续回应意见,对网络出现的言论进行正面引导。
 
    (三)继续沟通。负责回复网络舆情单位要保持与首发信息人的沟通,争取通过良好沟通最终达成舆情事件彻底平息。
 
    (四)总结评估。舆情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针对舆情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整个舆情事件的处置情况、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六、工作保障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网管技术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名词解释
 
    网络言论:指网络上出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意见建议、正负面消息、谣言等。
 
    网络舆情:指引发围观、炒作行为的网络言论。
 
    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对某项政策或某个事故处理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
 
    较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网站出现,跟贴点击次数在1天内超过1000次,或者在微博、博客转发超过100次,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舆情。
 
    重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网站同时出现,点击次数在1天内超过1万次,或微博、博客转发超过300次,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
 
    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网站出现,1天内点击次数超过5万次以上;或微博、博客转发超过500次以上,有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造成重大围观事件的舆情。
 地区: 西藏 
 标签: 舆情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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