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引进动物的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我省畜牧业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青海省从省外引进动物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了有关单位和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青海省从省外引进动物安全风险评估.doc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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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青农医〔2008〕16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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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8-05-06 | 生效日期 | 2008-05-0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规范性文件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附件:青海省从省外引进动物安全风险评估.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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