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安双创”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8〕3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统筹融合,完善创建体系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对接《“十三五”四川省食品安全规划》,实施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即“双安双创”)在我省落地落实。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四川”总体目标,统筹推进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等创建活动与全国“双安双创”深度融合,推进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项目联动,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创,构建富有四川特色的示范创建体系,丰富“双安双创”形式和内容,扩大“双安双创”辐射面。建立健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部门各有侧重、有机衔接、共同参与的“双安双创”组织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相互促进。
二、落实党政同责,高位推进创建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积极推进“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将“双安双创”作为重点工作,列入民生工程,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人力保障、财力保障和政策保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双安双创”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以不低于3%的权重将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示范创建等方面的情况,作为综合目标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下级政府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统筹推进“双安双创”及相关创建工作。
三、突出问题导向,提升治理能力
将“双安双创”等示范创建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努力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治顽疾,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行健康种养殖、绿色防控等技术,控肥、控药、控添加剂,规范农兽药使用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质量监测,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品牌建设,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相结合,打造特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加快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通过“农超对接”“厂超对接”“订单农业”“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机制,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打造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批发市场的规范治理和放心肉菜批发市场示范创建,让群众能够买到真正的“放心肉菜”。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构建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有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加“双安双创”的市(州)、县(市、区),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4份/千人(其中针对农兽药残留的检验量达到2份/千人)。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严防不安全食品下乡进村。
四、推进共治共享,凝聚创建合力
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媒体、企业等各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行业示范企业”创建,推动重点食品行业和大型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提升行业企业竞争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食品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监督。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新闻监督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努力构建诚信守法环境,及时化解社会疑惑、澄清不实传言,抵制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建立完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加快形成监管执法合作机制。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利用第三方监督力量,加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广泛宣传“双安双创”,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晓、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治理成果。
五、坚持务实创新,发挥引领作用
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办好民生实事,守好食品安全底线,突出群众满意主线,追求创新发展健康发展高线。对照标准抓创建。参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等示范创建活动的市(州)、县(市、区),要对照标准找差距,精准发力补短板,高质量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做好各级各类创建指标对接,将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已获得命名授牌的市(州)、县(市、区),持续开展跟踪评价,防止出现工作滑坡。聚焦民意抓创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调查,针对群众普遍关心问题,对症施治,确保工作方向与群众期待一致,工作举措更加贴近群众需求,以创建实绩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要求。创新举措抓创建。积极推动监管制度创新,结合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食品添加剂不规范使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粮食霉菌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重点风险治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每个创建市(州)、县(市、区)都要瞄准本地1—2个主要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借鉴、可示范的风险管控技术模式;积极推动监管手段创新,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建成高效完备的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形成“智慧监管”能力,实现“机器换人”目标,提高监管效能。求真务实抓创建。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坚决禁止各种扰民做法,坚决杜绝迎检工程、形象工程,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撤销参创资格。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