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绿体〔2018〕62号)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绿体〔2018〕6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27 08:18:54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157072
核心提示:为加强和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测机构管理,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地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文号 中绿体〔2018〕62号
发布日期 2018-04-26 生效日期 2018-04-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
备注  附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各地“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有关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精神,整合“三品一标”定点检测机构考核管理工作,我中心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研究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6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2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