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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意大利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2017年第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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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12-25 08:51:40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浏览次数:1827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中对意大利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发布单位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7年第111号
发布日期 2017-12-12 生效日期 2017-12-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中对意大利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意大利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业部
 
    2017年12月12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牛肉 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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