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管理局),石河子、图木舒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规范白酒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管理,分析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潜在风险点,有效控制风险安全隐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点清单(试行)》,并经2017年9月28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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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新食药监食〔2017〕10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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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11-01 | 生效日期 | 2017-11-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www.xjda.gov.cn/WS01/CL0117/196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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