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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从蒙古国进口屠宰羊事宜的函(质检办动函[2017]1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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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8-22 15:16:27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浏览次数:2186
核心提示: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从蒙古国进口屠宰羊事宜的函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动函[2017]1046号
发布日期 2017-08-11 生效日期 2017-08-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地区: 中国 
 标签: 屠宰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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