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精神,结合近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实践,国家粮食局起草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将反馈意见发电子邮件至cangchu@chinagrain.gov.cn,也可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10-63906909,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8日。
附件:《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