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启用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产〔2016〕80号)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启用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产〔2016〕8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10-31 16:05:47  来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2309
核心提示: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化,实现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企业水平,市市场监管委开发了《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前期已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试运行,并结合运行情况对系统进行了调整,各项功能已逐步完善,目前该系统已通过专家验收。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市场监管食产〔2016〕80号
发布日期 2016-10-31 生效日期 2016-1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tjmqa.gov.cn/zwgk/gzwj/10366.html
各区局、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化,实现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企业水平,市市场监管委开发了《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前期已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试运行,并结合运行情况对系统进行了调整,各项功能已逐步完善,目前该系统已通过专家验收。现决定自11月1日起在我市全面启用《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基于互联网运行,企业通过该系统上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该系统完成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程序。各区局及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明确负责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局应及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宣传培训,宣传开发使用该系统的目的和意义,全面讲解系统的功能作用、使用方法和要求,保障企业尽快实现网上申报需求。
 
  三、《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于11月1日起正式启用,请各区局和有关部门做好《天津市食品生产质量监管系统》与《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生产许可数据的转换工作。
 
  四、各区局、各有关部门在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委食品生产监管处联系。
 
  2016年10月31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