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1 “十三五”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速 |
指标属性 |
粮食供给保障 |
粮食(谷物)综合生产能力(亿吨) |
5 |
5.5 |
〔0.5〕 |
约束性 |
小麦稻谷自给率(%) |
100 |
100 |
- |
约束性 |
|
农业结构 |
玉米种植面积(亿亩) |
5.7 |
5 |
〔-0.7〕 |
预期性 |
大豆种植面积(亿亩) |
0.98 |
1.4 |
〔0.42〕 |
预期性 |
|
棉花种植面积(万亩) |
5698 |
5000 |
〔-698〕 |
预期性 |
|
油料种植面积(亿亩) |
2.1 |
2 |
〔-0.1〕 |
预期性 |
|
糖料种植面积(万亩) |
2610 |
2400 |
〔-210〕 |
预期性 |
|
肉类产量(万吨) |
8625 |
9000 |
0.85% |
预期性 |
|
奶类产量(万吨) |
3870 |
4100 |
1.16% |
预期性 |
|
水产品产量(万吨) |
6699 |
6600 |
-0.3% |
预期性 |
|
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
28 |
>30 |
〔>2〕 |
预期性 |
|
渔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
10 |
>10 |
- |
预期性 |
|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 |
2.2 |
2.4 |
〔0.2〕 |
预期性 |
|
质量效益 |
农业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
3 |
>4.7 |
>9.4% |
预期性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 |
- |
>6.5 |
预期性 |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 |
97 |
>97 |
- |
预期性 |
|
可持续发展 |
耕地保有量(亿亩) |
18.65 |
18.65 |
- |
约束性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54 |
56 |
〔2〕 |
约束性 |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32 |
>0.55 |
〔>0.018〕 |
预期性 |
|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
35.2 |
40 |
〔4.8〕 |
约束性 |
|
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
36.6 |
40 |
〔3.4〕 |
约束性 |
|
农膜回收率(%) |
60 |
80 |
〔20〕 |
约束性 |
|
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60 |
75 |
〔15〕 |
约束性 |
|
技术装备 |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亿亩) |
9.88 |
>10 |
〔>0.12〕 |
预期性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56 |
60 |
〔4〕 |
预期性 |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63 |
70 |
〔7〕 |
预期性 |
|
规模经营 |
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 |
30 |
40 |
〔10〕 |
预期性 |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 |
54 |
65 |
〔11〕 |
预期性 |
|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 |
45 |
65 |
〔20〕 |
预期性 |
|
支持保护 |
全国公共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总额(亿元) |
17380 |
>17380 |
- |
预期性 |
农业保险深度(%) |
0.62 |
0.9 |
〔0.28〕 |
预期性 |
|
备注:1.小麦稻谷自给率是指小麦稻谷国内生产能力满足需求的程度。 2.农业保险深度是指农业保费收入与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值。 |
第三章 创新强农 着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专栏2 创新强农重大工程 |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开展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农机具存放设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完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及续建配套、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实施田间渠系、“五小水利”等工程。建设国家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立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参与) (二)现代种业建设工程。 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种质资源库(圃)。建设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改善育种科研、种子生产、种业监管等基础设施条件,建成一批品种测试站、种畜禽及水产良种场。加强种子质量检测、进境种苗和种用动物检疫能力建设。(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参与) (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建设,改善200个农业重点实验室创新条件,提升200个国家农业科学观测站基础设施水平,建设200个现代化科学实验基地。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创建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培育1万家左右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部、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四)智慧农业引领工程。 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建成1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省、1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10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到2020年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改造升级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基于卫星遥感、航空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五)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 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养殖场和屠宰场标准化改造,改善养殖和屠宰加工条件,完善粪污处理等设施,推进循环利用。建设300个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示范县,促进种养业绿色发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建设大型沼气工程、生物质燃气提纯利用及有机肥加工设施,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
第四章 协调惠农 着力促进农业均衡发展
协调是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必须树立全面统筹的系统观,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区域统筹、主体协同,加快形成内部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农业产业布局,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整体跃升。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协同推进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业发展。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初加工、精深加工发展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扩大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加快完善粮食、“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鼓励玉米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转移,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提升主食产业化水平,推动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梯次利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二)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在优势产区建设一批国家级、区域级产地批发市场和田头市场,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建设农产品产地运输通道、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打造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社、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支持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推进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为农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牵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参与)
(三)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服务体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健全标准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到“十三五”末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稳步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积极发展定制农业、会展农业等新型业态。(农业部、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参与)
(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采取补助、贴息、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原则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改善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条件,建设魅力村庄和森林景区。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强化历史文化名村(镇)、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传承乡土文化。(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文化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参与)
(五)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机制。以产品为依托,发展订单农业和产业链金融,开展共同营销,强化对农户的技术培训、贷款担保等服务。以产业为依托,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配套服务组织集群集聚。以产权为依托,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保底+分红”等形式增加农民收入。以产城融合为依托,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域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牵头,中央农办、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参与)
二、促进区域农业统筹发展
(一)优化发展区。对水土资源匹配较好的区域,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壮大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东北区。合理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较大的三江平原地区水稻种植规模,适当减少高纬度区玉米种植面积,增加食用大豆生产。适度扩大生猪、奶牛、肉牛生产规模。提高粮油、畜禽产品深加工能力,加快推进黑龙江等垦区大型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奶源基地建设。
华北区。适度调减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小麦种植,加强果蔬、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稳定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养殖规模,发展净水渔业。推动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
长江中下游区。稳步提升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巩固长江流域“双低”(低芥酸、低硫甙)油菜生产,发展高效园艺产业。调减重金属污染区水稻种植面积。控制水网密集区生猪、奶牛养殖规模,适度开发草山草坡资源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生产。
华南区。稳定水稻面积,扩大南菜北运基地和热带作物产业规模。巩固海南、广东天然橡胶生产能力,稳定广西糖料蔗产能,加强海南南繁基地建设。稳步发展大宗畜产品,加快发展现代水产养殖。
(二)适度发展区。对农业资源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重点加快调整农业结构,限制资源消耗大的产业规模,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西北区。调减小麦种植面积,增加马铃薯、饲用玉米、牧草、小杂粮种植。扩大甘肃玉米良种繁育基地规模,稳定新疆优质棉花种植面积,稳步发展设施蔬菜和特色园艺。发展适度规模草食畜牧业,推进冷水鱼类资源开发利用。
北方农牧交错区。推进农林复合、农牧结合、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深度融合,发展粮草兼顾型农业和草食畜牧业。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扩大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生产规模,发展奶牛和肉牛肉羊养殖。
西南区。稳定水稻面积,扩大马铃薯种植,大力发展特色园艺产业,巩固云南天然橡胶和糖料蔗生产能力。合理开发利用草地资源和水产资源,发展生态畜牧业和特色渔业。
(三)保护发展区。对生态脆弱的区域,重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禁止类产业,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参与)
青藏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稳定青稞、马铃薯、油菜发展规模,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舍饲半舍饲,发展牦牛、藏系绵羊、绒山羊等特色畜牧业。
海洋渔业区。控制近海养殖规模,拓展外海养殖空间。扩大海洋牧场立体养殖、深水网箱养殖规模,建设海洋渔业优势产业带。
三、推动经营主体协调发展
(一)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力度,到“十三五”末,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鼓励农民采取“半农半读”等方式就近就地接受职业教育。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提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培训能力。(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参与)
(二)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能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落实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政策。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带动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拓市场。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强化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参与)
(三)促进农村人才创业就业。建立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强化信息发布、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加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农民创业支持力度,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要按规定对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予以支持。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参与)
专栏3 协调惠农重大工程 |
(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开展“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农村产业融合领军企业,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改善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条件,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及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打造15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产业化示范基地、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现代青年农场经营者、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参与) |
第五章 绿色兴农 着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专栏4 绿色兴农重大工程 |
(一)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水土资源保护。加强重点区域耕地保护,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示范区、西北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南方酸性水稻土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发展节水农业,加快实施东北节水增粮、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2.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新一轮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工程。稳定扩大退牧还草范围,合理布局草原围栏和退化草原补播改良,开展毒害草、黑土滩和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加强长江中上游、黄河沿线及贵州草海等自然湿地保护,综合治理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在粮食主产区营造农田防护林网,提升防护林体系综合功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牵头,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3.水生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建设中华鲟产卵场、救护中心、保种中心,江豚迁地保护区,以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繁育中心、遗传基因库,建设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4.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示范。在种养密集区域,创建一批示范县,完善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农田残膜回收再利用设施,探索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改善动物疫病控制净化设施,强化外来动植物疫病虫害和有害生物查验截获、检测鉴定、除害处理、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建设草原生物灾害监测点、草原火灾监测点和草原固定监测点,完善区域性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站、防火站和雪灾防灾设施,加强草原火险预报预警。完善区域性渔船避灾设施,建设一批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二级渔港、避风锚地及内陆渔港。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快速救援、维修和作业实时监测能力。建设森林防火大型装备队伍、风力灭火机械化队伍、以水灭火机械化队伍。(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牵头,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 强化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省级监管指挥调度中心和县级追溯点。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改善监管条件。建设50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50家主产区实验站。(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
第六章 开放助农着 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
专栏5 农业对外合作重点领域 |
粮食产业:示范生产基地以及粮食仓储、加工物流。 经济作物产业:大豆、天然橡胶、糖料、棕榈油、棉花、剑麻和茧丝绸生产、加工物流。 畜牧产业:畜禽养殖、加工物流。 渔业产业:远洋捕捞、水产养殖以及渔业码头、加工厂、冷库等远洋渔业配套服务。 农产品仓储物流业:农产品港口码头、仓储和物流。 农机装备产业:先进适用农机设备生产、维修、保养以及大型农机装备研发。 农资产业: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 森林产业: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木材加工。 |
专栏6 开放助农重大工程 |
(一)农业对外合作支撑工程。 支持农业对外合作企业在境内外建设育种研发、加工转化、仓储物流、港口码头等设施。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扬帆出海”培训,打造农业企业家、技术推广专家、研究学者、行政管理人员、国际组织后备人才等五支队伍,建立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储备库。(农业部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二)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工程。 选择一批特色鲜明、技术先进、优势明显的农产品出口大县,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精通国际规则、出口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参与) |
专栏7 共享富农重大工程 |
(一)特色产业扶贫工程。 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实施电商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确保到2020年30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对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二)农民收入倍增行动。 支持农民依托特色产业增收、规模经营增收、加工增值增收、功能拓展增收、节本降耗增收、转移就业增收,重点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支持,确保2020年农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农业部牵头,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