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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实施免于核查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正面清单制度的通告(闽检动〔201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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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6-01 08:22:57  来源: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1438
核心提示:为有序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平潭片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进境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经风险评估并报经质检总局核准,现发布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实施免于核查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正面清单制度的通告。
发布单位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 闽检动〔2016〕78号
发布日期 2016-04-12 生效日期 2016-04-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
备注  http://www.fjciq.gov.cn/jyj/232757/233531/241755/241818/547984/index.html
  为有序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平潭片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进境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经风险评估并报经质检总局核准,现就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实施免于核查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正面清单制度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进口时免于核查正面清单所列产品的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正面清单产品范围详见附件。
 
  二、检验检疫机构将根据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免于核查动植物检疫证书的正面清单产品名单,并在福建检验检疫局官方网站(www.fjciq.gov.cn)发布。
 
  特此通告。
 
 
  福建检验检疫局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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