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落实好《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部署,质检总局监督司组织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产品审查部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将原实施细则中总体要求和通用内容集中到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中,具体细化了总局关于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程序、免于实地核查及产品检验、以及集团公司取证等改革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监督司组织起草了《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文件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书面反馈总局监督司。
联系人:秦树桐,联系电话:010-82262225,传真:010-82260329,电子邮件:qinst@aqsiq.gov.cn。
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征求意见稿)
2.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产品质量监督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