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起草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邮编:100037)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bs1602@sai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8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5年12月8日
点击查看附件: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