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依法管理,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在组织专家研讨及咨询基础上,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检测报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等制度规范及式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9月17日前反馈至部中心地理标志处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10-62196098,传真:010-62115630,电子邮箱:dbch@agri.gov.cn。
附件:1.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5年9月7日